近日,福海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食品安全领域案件,在卤肉中违规添加“日落黄”的王某获刑。
王某在福海县经营一家卤肉店,其所售卤制品色泽鲜亮,很受欢迎。
今年4月,福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该卤肉店检查时发现异常,将店内的卤制品抽样送检。经检测,该店卤鸭、卤鸡中添加了“日落黄”,而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日落黄”的添加使用范围不包括生、鲜肉和熟肉制品。
福海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在其生产销售的卤制品中非法添加禁用原料,以此向广泛不特定的消费群体销售牟利,其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提醒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严重侵害消费者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知情权。法官提醒广大食品行业从业者恪守诚信,依法依规经营,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
作者:通讯员 高海尔·金恩斯汗
编辑:荣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