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管制刀具进火车站,两人被天津铁警行政拘留3日

新京报讯(记者赵敏 通讯员吴庆伟 康伟公)近日,天津铁路公安处天津站派出所查获两名违法携带管制刀具进站乘车嫌疑人。两人被依法行政拘留3日,其携带的管制刀具也被收缴。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11月6日11时许,天津站南进站口,安检员在对进站旅客进行安检时,发现一男子携带的行李箱中夹带一把刀具,安检员随即要求其开包检查。随后,安检员从这名男子的行李箱中查获一把砍刀。经现场测量,这把砍刀刀尖角度为75度,刀刃长35厘米,单侧开刃,全长50厘米。

接到安检员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处置。经查,男子叫杨某,今年36岁,黑龙江省双城市人,据他交代,这把砍刀是用于砍牛骨和羊骨。民警随即将其传唤至天津站派出所接受进一步审查。经公安机关认定,杨某携带的这把砍刀属于管制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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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携带的刀具。 图源:天津铁路公安处

11月11日16时许,同一进站口的安检员发现一名旅客行李物品中夹带一把疑似管制刀具。被要求开包检查后,该旅客翻找半天,最终从行李物品中拿出一把匕首。经测量,匕首刀刃长约34厘米,刀尖角度小于60度,单侧开刃,刀柄缠有编织绳。

经民警调查,携带匕首的旅客叫张某,今年58岁,黑龙江省海伦市人,张某称自己一直将这把匕首带在身边,当日准备乘坐火车返回老家,因为害怕被安检人员查出,他将匕首放在了行李物品的最下面。经公安机关认定,张某携带的匕首属于管制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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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携带的匕首。 图源:天津铁路公安处

天津铁路民警提示广大旅客,乘坐火车出行时要提前了解《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或者拨打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电话了解相关规定,检查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切勿因疏忽大意、心存侥幸而以身试法。

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