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亦华,解读《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柳晓东,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陈志林,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葛大江,回答有关问题。
郭亦华介绍,截至2024年10月,淄博市实有个体工商户44.9万户,占全市经营主体总量的68.9%。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推动淄博市个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加强个体工商户的权益保护,充分发挥全市个体工商户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于10月29日正式印发实施《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共提出了24条具体措施,包括四个部分:
优化个体工商户发展环境。提出推动个体工商户“快入准营”、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加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等6条措施。
强化要素支撑保障。提出加大融资信用支持、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完善融资担保机制、优化经营场所供给、拓展市场消费需求、开展创业就业扶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等8条措施。
促进个体工商户提质转企。提出开展分型分类精准培育、加强质量标准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推动经营数字化转型、扎实推动“个转企”、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等6条措施。
加强公共服务支撑。提出健全完善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加强政策宣传与监测评估、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等4条措施。
《若干措施》的出台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坚持需求导向,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立足于个体工商户在权益保护、抵御风险、经营成本、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实际需求,提出了针对性的举措,进一步帮助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增强信心。比如:开展“铁拳”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改进信用评价和授信管理,对认定为“成长型”、“发展型”及“名特优新”类的个体工商户,鼓励提供一定额度的免抵押信用贷款;开展创业就业扶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注重高质量发展,提升个体工商户竞争力。针对个体工商户所思所盼,在质量标准服务体系建设、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措施。比如: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技术咨询和质量帮扶,将个体工商户纳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范围;鼓励引导淄博职业学院、淄博市技师学院等驻淄高校以及相关职业培训机构等,开展“鲁菜师傅”、“山东手造”等培训服务活动。
突出系统集成,加强协调联动与资源整合。通过系统集成的方式,整合了市场监管、税务、银行、财政、人社等多部门的最新帮扶措施,对个体工商户帮扶“量身定制”,形成政策合力,提高帮扶效果。比如:依托淄博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广大个体工商业户提供业务咨询、专利许可、转让等服务;办理歇业的个体工商户无需向税务机关另行报告,所得税和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简并征期申报;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可申请最长3年期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
结合淄博市实际,体现因地制宜的扶持策略。在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立足地方实际,提出了更细化、更有效的政策举措,更好地适应我市个体工商户的发展需求,实现精准扶持。比如:优化完善商业网点规划,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35个,设立便民疏导区501处,引导个体工商户参与“放心消费在淄博”有关活动;发挥各级个体私营企业党委作用,推进“齐·心向党”党建品牌建设,持续扩大“两个覆盖”。
下一步,淄博市将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实实在在为个体工商户解难题、办实事,深入开展《若干措施》的宣传报道,营造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良好氛围,凝聚各方共识、汇聚优势资源、集聚社会力量,共同促进全市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新黄河客户端王跃海)
编辑: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