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年第10期
名单如下
如果您发现以下人员行踪及财产线索
请立即与达州市达川区法院人民联系
悬赏金就是你的啦!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年第10期)
本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中,以下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也未查找到其可供执行财产,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现本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并敦促被执行人限期履行。
从即日起,凡向本院提供以下被执行人行踪或其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一经抓获并查实财产,或使该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举报人将能获得以下相应的悬赏金。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2024年11月13日
2024年第10期执行悬赏名单
1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艾正权、雷全民的下落,提供被执行人艾正权、雷全明下落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找到被执行人艾正权、雷全明后,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作为奖励。
举报电话:0818-2190050
举报地点:达州市达川区文兴街123号达川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2
被执行人:曾江亭,男
3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陈臣的财产线索。提供被执行人陈臣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者部分到位的,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悬赏金支付给提供财产线索者。
举报电话:0818-2190050
举报地点:达州市达川区文兴街123号达川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4
被执行人:范玺维,男
住所地: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铧厂沟村2组50号
公民身份号码:5130211983****5930
执行案号:(2024)川1703执2579号
执行标的额:351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438元
5
被执行人:何磊,男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何磊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悬赏金支付给提供财产线索者。
举报电话:0818-2190095
举报地点:达州市达川区文兴街123号达川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6
被执行人:黄国龙,男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黄国龙的下落及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作为悬赏金支付给提供财产线索者。
举报电话:0818-2190050
举报地点:达州市达川区文兴街123号达川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7
被执行人:蒋国华,男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蒋国华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悬赏支付给提供财产线索者。
举报电话:0818-2190095
举报地点:达州市达川区文兴街123号达川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8
被执行人:靳伦琴,女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靳伦琴、万光华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悬赏金支付给提供财产线索者。
举报电话:0818-2190095
举报地点:达州市达川区文兴街123号达川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9
被执行人:兰雄伟,男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兰雄伟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作为悬赏金支付给提供财产线索者。
举报电话:0818-2652636
举报地点:达州市达川区文兴街123号达川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10
被执行人:黎立,男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黎立的下落线索。提供被执行人黎立下落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找到被执行人的,支付悬赏金人民币2000元。
举报电话:0818-2630681
举报地点:达州市达川区文兴街123号达川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11
被执行人:李小华,男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小华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作为悬赏金支付给提供财产线索者。
举报电话:0818-2652636
举报地点:达州市达川区文兴街123号达川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12
被执行人:李远锋,男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远锋的下落及未被法院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作为悬赏支付给提供财产线索者。
举报电话:0818-2190150
举报地点:达州市达川区文兴街123号达川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13
被执行人:吕绍雍,男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吕绍雍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支付悬赏金人民币2000元。
举报电话:0818-2652636
举报地点:达州市达川区文兴街123号达川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14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唐承伟的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支付悬赏金人民币1000元。
举报地点:达州市达川区文兴街123号达川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15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代国的财产线索,提供被执行人王代国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作为悬赏支付给提供财产线索者。
举报地点:达州市达川区文兴街123号达川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16
被执行人:杨柳,男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杨柳未被法院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悬赏支付给提供财产线索者。
举报地点:达州市达川区文兴街123号达川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17
被执行人:张建波,男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张建波的下落及未被法院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作为悬赏支付给提供财产线索者。
举报地点:达州市达川区文兴街123号达川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以上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已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和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执行措施。如果被执行人仍拒不执行,且涉嫌拒执犯罪的,本院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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