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不慎丢失了一部手机,微信里的零钱也被刷走了……”11月9日,曲靖市师宗县公安局五龙派出所接到刘先生报警求助。
经了解得知,刘先生为了方便日常使用,丢失的手机没有设置锁屏密码,并且微信还开通了小额免密支付功能
了解到情况后,民警迅速开展摸排走访,通过调查获取微信支付交易记录的商家等信息,仅用2小时就锁定了嫌疑人黄某(男)并将其抓获。
经询问,案发当天,黄某发现路边有一部手机,看四周无人便心生贪念将手机占为己有。他还拿着捡来的手机,通过出示微信付款码的方式结算,到超市购买了2条香烟,消费430元。
目前,违法行为人黄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温馨提示
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手机也应设置相关支付密码。
如果遇到手机丢失的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办理相关账号的挂失,并及时报警。
若捡到他人遗失物品,应及时归还。如果联系不到失主,可以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将失物交给警察处理。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开屏新闻记者 蒋琼波 通讯员 许艳波 摄影报道
一审 孙琴霞
责任编辑 罗秋旭
责任校对 杨飏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