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胃仙IP创始人获刑8年,被罚100万,原公司曝其职务侵占罪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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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01头部吃播IP浪胃仙创始人游絮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刑8年,罚款100万。

02游絮曾是天权星公司的总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共计400多万元。

032020年7月,游絮离职后,继续使用原账号从事个人商业活动,拒绝交还网络账号。

04由于游絮的犯罪行为,天权星公司在2020年报案两次才立案。

05“浪胃仙IP”在抖音和快手归属权天权星公司,游絮和李杭泽都不是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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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吃播IP浪胃仙创始人游絮犯职务侵占罪,终审获刑8年罚款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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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絮是艺名,原名叫游才梅,是浪胃仙IP的创始人,也就是吃播博主李杭泽的幕后投资人之一。

浪胃仙创始人游絮和李杭泽的官司打了约4年,他们两人都是天权星公司的员工,2020年7月天权星公司称游絮涉嫌职务侵占并报案,李杭泽向天权星公司发出解约函开始,双方之间的纠纷和官司拉开序幕。

后来,李杭泽和游絮又共同成立合作公司,但利益纠纷再次上演。2024年8月,法院判决游絮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罚款100万,责令其退还所侵占资金和账号,游絮不服提出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二审审理查明,2018年2月到2020年7月,游絮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浪胃仙”相关业务收入转入自己或亲友的银行卡账户,以收款不入账,虚构支出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共计400多万元,用于个人消费购房等。

2020年7月14日公司解聘了游絮,她离职后,但其伪造“网络平台使用权授权协议”,拒绝交还网络账号,继续使用该账号从事个人商业活动。

法院认为游絮具有非法侵占公司财物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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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絮曾是天权星公司的总经理,公司绝对还有其他股东,她认为自己是公司老大为所欲为,根本不懂公司法,即使你是董事长都不能挪用公司的财物,除非获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许是召开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她把收入不入账,其实就违反了很多法律,比如职务侵占罪,还有可能涉嫌偷漏税等犯罪行为。

天权星公司在2020年报案两次才立案,因为第一次没有确凿的证据,第二次补充了证据才得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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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浪胃仙”李杭泽离开了天权星公司,开始与游絮合作运营账号,2022年3月游絮称李杭泽带着团队内的员工自立门户,走之前把公司摄影器材带走,甚至把所有的视频素材都删除了。李杭泽曾表示他出走是因为以前游絮称“浪胃仙”账号属于她个人,但天权星公司起诉他才得知游絮的账号并非如此,感觉自己被欺骗,与游絮合作有风险,与游絮协商不再合作并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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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胃仙IP”纠纷最终法院判决,游絮和李杭泽后来成立的公司败诉,“浪胃仙”IP在抖音和快手归属权天权星公司。也就是说天权星公司在这两个平台上拥有绝对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而游絮和李杭泽都不是“浪胃仙IP”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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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事件的始末,涉及到天权星公司、游絮和李杭泽等,先是天权星公司免去游絮的总经理职务,然后离职,李杭泽也离开了天权星公司,游絮再和李杭泽联手,而李杭泽不知道“浪胃仙IP”属于天权星公司,也不认可属于游絮,所以李杭泽和游絮闹掰自立门户。

游絮为什么犯罪是被天权星公司起诉职务侵占400万余元,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公司都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和义务,显然游絮不懂法,最终被自己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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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显示“浪胃仙IP”创始人游絮共关联7家公司,其中5家为存续状态。游絮(游才梅)新增3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合计980万余元,执行法院为重庆渝北区人民法院,重庆江北区人民法院。

网友们评价游絮被判刑不仅对自己职业生涯产生巨大的打击,也为整个行业敲响了警钟,任何侵犯公司财产和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也有人希望“浪胃仙”本人在未来的道路上走得更加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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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天权星公司负责人在赢了官司后发布声明,澄清事实真相。他们几个合伙人在2018年成立公司,游絮被选为公司总经理,但她却瞒着其他合伙人在抖音用自己的名字注册了“浪胃仙”账号,利用阴阳合同套现,以及把账号上的资金提现到个人账户上坐实职务侵占罪。“浪胃仙”李杭泽和公司的合约2020年到期,游絮利用这个机会向公司提出要求增加股份失败,然后就游说李杭泽另立门户,天权星联系李杭泽才知道游絮利用伪造的账号租赁合同让李杭泽相信她是账号的唯一拥有人,后来李杭泽发现游絮的私心才决定离开。

游絮将“浪胃仙”账号后来改名为游絮,目的是想劝说天权星公司不要起诉她,他们可以再度合作,但天权星公司不同意,依然起诉她,游絮已经被捕448天,账号也停更了494天,公司团队解散了1089天。

公司其他的合伙人过于相信游絮,没有独立的监督机制,才让游絮私欲膨胀走上犯罪的道路。

账号固然重要,但“浪胃仙”李杭泽的个人形象已经是一笔无形资产,所以李杭泽的离开,也注定“浪胃仙IP”失去了应有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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