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设违法停车严管路段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车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治理我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决定在聊城市城区增设机动车违法停车严管路段,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管路段
二、严管措施
1、严禁在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或施划黄色网格禁止停车线的道路违法停放车辆。
2、在机动车违法停车严管路段内,机动车违法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现场处罚、贴单告知或电子警察抓拍,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违停车辆处100元罚款。
3、机动车路内停车应在规定时间、规定区域,并顺向停放。
4、违法停放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交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拖移。
三、严管时间自2024年11月19日起实施。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