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侯皓月 李佳
掌上咸宁报道
随着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加,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明显提升。近日,咸安公安分局横沟桥派出所与群众爱心接力及时救助一只受伤落难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警察同志,我捡到了一只鸟,眼神清澈无辜,像是只猫头鹰!”11月12日,横沟桥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检查发现猫头鹰的身体无明显伤痕,但精神有些萎靡,无力飞行,民警找来纸箱将猫头鹰暂时安置并带回派出所。同时联系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经沟通后,将猫头鹰送给专业人员照料,以确保其能得到专业的医疗救护。
经救助站工作人员核实,该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因受伤并长时间未进食,体力耗尽,无法飞行,工作人员也将继续照料,待它符合野外生存条件后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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