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提高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新购新能源乘用车最高可补贴1.8万元

11月14日,证券时报记者从吉林省商务厅获悉,为进一步增强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政策的吸引力,促进汽车消费,结合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工作开展以来的实际情况,吉林省商务厅决定提高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具体来看,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吉林省将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分档予以补贴:价格5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5000元;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0000元;价格10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5000元;价格1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8000元。

新购车辆为传统燃油乘用车的,吉林省也将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分档予以补贴:价格5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4000元;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8000元;价格10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2000元;价格1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6000元。

据了解,补贴标准调整后,符合条件的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均按新标准予以补贴。已按此前标准发放的,按新标准补齐差额。

在此之前,吉林省商务厅曾于9月10日发布《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据彼时公布的《方案》,补贴活动的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且必须同时满足9方面的条件,例如,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享受两种补贴;旧车所有人、新车所有人与补贴申请人必须为同一个人;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必须于2024年9月10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吉林省......

按照《方案》规定,在补贴标准方面,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6000元;价格10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8000元;价格1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3000元。

新购车辆为传统燃油乘用车的,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5000元;价格10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7000元;价格1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1000元。

观察更新前后的政策可以发现,不论是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还是传统燃油乘用车的,均将价格5万元(不含)以下的新购车辆纳入补贴范围,而且各档补贴金额较之前均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