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刘诗霞 武星如)11月12日,国家医保局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未来长期照护师将持证上岗,且对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了具体要求,考核围绕职业道德、生活照护、基础护理、应急处置、对症护理、心理照护等方面。
2024年2月,国家医保局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首次明确长期照护师职业标准,使其成为一个全新的受国家认可的工种。11月13日,山东青岛市长期照护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纪斌在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培训包、国家职业培训教材和技能认定实施意见为新工种的职业发展规划出清晰的路线。此次实施意见是一个‘从零到一’的过程。未来会有更多人‘持证上岗’,长期照护的市场也会更加规范。”
本次发布的意见提出,各省遴选出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原则上不超过3家;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合格人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编码规则,统一证书样式,实现全国范围内查询验证。
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社区居家养老分会副主任郑志刚11月13日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表示,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对养老专业人才的需求越来越专业化、细分化、职业化,需要有专职提供各类服务的人员,而不是泛泛的“养老服务人才”或“康养人才”。
针对实施意见中的具体考核内容,纪斌认为,长期照护服务对象是失能老人,这类群体不光存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问题,还面临多种慢性疾病,与此同时,受疾病等因素影响,部分老人还可能出现心理问题。“因此,将对症护理、心理照护纳入考核范畴是非常有必要的,长期照护师不仅要能够及时处理突发疾病,还应该关注服务对象的情绪特点,进行针对性的心理疏导。这也是我们所说的‘人性化照护’。”纪斌说。
“开展职业等级认定对于长期照护师这一职业本身来说,有了更清晰的职业发展方向和路径规划,是长期照护师自身专业能力的体现;对于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机构而言,在人力资源的管理上会更加精细化,人才的评价更加科学化;而对于失能老人而言,接受的服务也更加安全,更有保障,服务质量将会更高。”郑志刚认为,行业有了门槛,职业能力有了国家的认可,有利于社会提高对这一职业的认知和尊重,对行业的长期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