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静:财税“大礼包”利好改善性住房需求

  中新经纬11月14日电 题:财税“大礼包”利好改善性住房需求

  作者 陈文静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

  11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多项税收优化政策继续为市场注入政策红利,财税领域对房地产市场的支持政策正加速落地。

  契税方面,新政对改善性住房需求极为有利。将执行1%契税税率的面积段从90平方米提高至140平方米。这意味着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时,都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14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唯一住房减按1.5%、二套按2%税率执行,税率明显下降。且一线城市不再区别对待。这一政策能大幅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尤其对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及一线城市购房者的税收优惠力度更大。

  对于一线城市的增值税税费也有下调。此次政策与取消普通住宅标准相配套,普通住宅标准涉及的主要税费是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本次明确一线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和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增值税政策,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这能显著降低一线城市增值税税费,进一步减少购房者置业成本,推动一线城市市场持续向好。

  据中指研究院测算,以单价5万元/计算,面积为80、100、150平米时,政策优化后首套契税分别优惠0万元、2.5万元、11.25万元,二套分别优惠0万元、5万元、7.5万元,北上广深二套分别优惠8万元、10万元、7.5万元。

  以北京为例,政策优化前,满两年非普通住宅需缴纳增值税,若现价500万元,购买时原值200万元,根据计算则应缴增值税为14.3万元。政策优化后,满两年原非普通住宅可免征增值税,原应缴增值税全部节省。

  土地增值税方面,本次政策明确取消普通住宅后,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这部分政策维持不变。

  同时,各地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降低,减少了预缴税额。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不少项目土地增值税实际税率已经明显降低,企业存在多缴税费资金情况,若不能及时退税会增加企业资金压力。此次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有助于降低企业预征预缴的土地增值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对稳定企业预期有积极作用。

  综合来看,本次政策对购房者和房企均将产生实质性利好,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缓解房企资金压力,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购房者置业信心。10月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阶段性回稳”,财税政策接连落地有望进一步强化市场的上升节奏。(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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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婧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