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出台医药健康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意见

近年来,佛山市医药健康产业形成了以现代中药、医疗器械、化学药为基础,生物药、创新药为重点,高端医疗装备为后发的产业格局,基础研究成果增长迅速。为促进医药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激发佛山科技人员从事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发展卫生健康新质生产力,推动佛山市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促进医药健康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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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强调全面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类主体活力。激发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医药健康领域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科研攻关活力,激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诊疗规范、临床研究、临床试验等应用研究工作,鼓励支持医药健康领域企业发挥创新主体和主导作用,有效发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科技社团组织的桥梁作用。

《意见》注重系统布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在重点分支领域共建概念验证、技术定制、测试检验、中试熟化、产业化开发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打造资金链和创新链对接的科技金融支撑平台,构建多层次、广领域、网络化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构建高效、协同、系统、可持续发展的跨学科、跨领域创新联合体,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应用研究+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流程全要素生态链。

《意见》强调医药健康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多元化金融支持,鼓励风险投资、私募股权等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鼓励国有企业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创业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科技贷款、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意见》强调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技人员业绩认定和考核评价体系,优化科技人员管理。注重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服务人才,合理安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岗位及服务,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意见》的印发实施,医药健康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尽职免责机制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意见》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行了民主决策、信息公示、监督管理及其他必要的勤勉尽责义务,且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可免予追究其在科技成果定价、自主决定资产评估以及成果赋权中的相关决策失误责任。

 来源:佛山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