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象预警和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研判,我市未来48小时将出现重度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指数将以中度和重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10)。
根据《鸡西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1月13日16时启动大气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
一、实施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2)幼儿园、小学、中学等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和运动会等活动。
二、实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基础上,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实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环卫部门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的路段增加保洁作业。
(2)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督导除特殊需要外的矿山、砂石场、白灰场等停止露天作业,砖瓦窑厂实施错峰生产。
(3)生态环境部门指导各地拟定在不同预警等级下需要限产、停产的工业企业名单,落实减排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社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达到10%以上(可内部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及时汇总各地、各部门和单位相关工作情况,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涉气工业企业督导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5)县(市)区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鸡西市大气重污染天气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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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鸡西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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