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郑雅曼
“我是朱平,因为之前的纠纷,在不理智的情况下对齐军发表了一些不实且不恰当的言论,我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在此我真诚地向他道歉。对不起!”申请执行人齐军终于等来了被执行人的一句道歉。近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侵犯名誉权纠纷,而执行标的为一句“对不起”。
朱平与齐军同在一家商贸公司担任管理职务。2023年年底,两人因单位加盟事宜发生纠纷。朱平为了泄愤,便在公司的员工群内对齐军破口大骂,甚至在言语上进行人身攻击。
据齐军称,从此之后,就隐隐约约地觉得单位其他员工在他背后对他指指点点,“这让我感到身心俱疲,精神遭受极大痛苦。”
最终,齐军选择以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拿起法律武器“制裁”朱平。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按照约定,朱平当场履行了1000元的补偿款项,然而对齐军的“道歉”却迟迟没有动静。
“我就是要一句‘对不起’!”齐军为求公正,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考虑到涉名誉权的案件执行比较特殊,执行内容为“赔礼道歉”的行为,不但要在客观上达到道歉的目的,还要让被执行人悔过,弥补申请人内心伤害。
如何达到良好的执行效果?执行法官开始了一系列的尝试。
执行法官张进尧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朱平,对其展开说服教育,希望被执行人换位思考,主动履行义务。然而,朱平却有自己的一套“说辞”——“我已经按照调解协议,支付了补偿款、还手写了一份道歉信,已经履行完全部义务了。”
“朱平口中的‘手写道歉信’,就是把调解协议原封不动地抄了一遍。”齐军听到对方的话,气不打一处来。
“法官,你看他根本不想道歉!要他说句‘对不起’,怎么就这么难呢……”
正当齐军准备放弃的时候,执行法官传来消息,告诉他案件已有进展。
原来,几次沟通后,执行法官见“柔性劝说”并不奏效,便立即决定换一种工作方式。
因朱平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将其拘传到法院,告知其行为明显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若再不配合,将马上采取拘留措施。
看到拘留决定书,一直“装傻充愣”的朱平“傻了眼”,马上“服了软”。
“我一直觉得这就是一件小事,没想到这么严重。是我错了,我公开向他道歉,可以吗?”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朱平按照调解协议内容,在个人社交平台及相关群组中发布了对齐军的道歉信息。
考虑到朱平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态度诚恳,执行法官再次对其进行释法教育后,免除了对他的处罚。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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