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声称保护家产,强行搬去跟母亲同住,母亲怒了:我不需要!

三明沙县81岁的官阿婆反映,老伴去世之后,她最小的儿子阿强自作主张搬到她房间同住,声称要保护官阿婆的财产不被家中其他兄弟瓜分。
1小儿子搬入母亲房间 称要监督母亲分配财产
官阿婆膝下有四个儿子,老伴去世以后,阿强要求分配坐落在沙县区东门和西门的两栋房子;他声称官阿婆的钱被哥哥们拿走了,为监督母亲的财产分配,就搬进官阿婆的房中一起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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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阿婆抱怨说,阿强嘴上说要保护官阿婆和她的财产,但实际上自己并不需要这样的“保护”,甚至感到很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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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方关于家中两栋房产分配 意见不一
随后,官阿婆拿出了两栋房子的房产证。按照分配规则,她应占有50%的房产,剩余的50%四个儿子每人拥有12.5%的房产。官阿婆表示,小儿子因为这12.5%的房产多次来找自己,严重影响到自己的生活。阿强告诉调解小组,他之所以会这么做,实在是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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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双方展开调解 商量解决方案
阿强表示,房产证上只规定了按照比例分配,而未具体到楼层的分配。由于房产分两栋,其他兄弟如果按楼层分配,面积要乘以双倍,各自分得的份额会高于12.5%。
调解中记者了解到,双方纠纷主要争议焦点在于西门的房产。由于纠纷涉及东西门两栋房产,为了方便划分,官阿婆希望分配给阿强的房产集中在西门楼栋。但阿强始终要求东西门的房产均要划分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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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儿子同意母亲分配 但要求赡养好母亲
经过协商,一家人同意将西门房产中的三层和四层交给阿强居住和收益。由于两栋房产的一楼都出租作为店面,产生的租金属于家庭共同收益,阿强提出,这一部分的财产也要进行分配。官阿婆原先同意拿出一部分给阿强,但没有确定份额。大儿子同意母亲的分配方案,但是要求保证母亲能得到较好的赡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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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解,阿强同意了调解员的方案,将不再插手东门的租金分配问题,同时提出希望拿到西门店面租金收入的20%。官阿婆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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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调解结果:小儿子获得部分房产和租金
双方都接受当前解决方案之后,调解小组将方案内容告知官阿婆的其他几个儿子,大家共同签下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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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调解后,其中一方推翻此协议,其余成员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建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 罗威
人民调解协议是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若擅自推翻协议,可能会产生相应的违约责任,这种情况下,其余的成员可以向调解机构反映此事,请求其协助处理。如果没有申请过司法确认,但调解协议有效,那么反悔方仍需承担违约责任,此时其他成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要求违约方来履行协议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调解小组希望经过此次调解,官阿婆一家能够解开心结,不再产生矛盾。只有家和,才能万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