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分类管控城区建筑高度
财联社
2024-11-13 19:14
发布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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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分类管控城区建筑高度】财联社11月13日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近日发布消息称,对不同人口规模的城区建筑高度实行分类管控,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控的意见》要求,各地一般不得新建100米以上的住宅建筑,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80米以上住宅建筑,城区常住人口100万至300万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