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懂,洋人的玩意儿看不懂。
年底,不应该是冲刺月吗?
加班加班,加出了一身病才能停吧。
11月1日,因为患上霍奇金淋巴瘤,现年29岁的小伙兰某飞通过水滴筹发起筹款,目标90万元。
短短5天后,兰某飞便在群里展示了自己在重庆买的新房照片,并诚信征婚。
还不止一个群,他群发的。
房子70多万,群友问钱哪来的。
“筹款之后才有钱的。”
然后兰某飞被群友举报了。
水滴筹方面接到举报后,经过多次交涉,兰某飞表示自己得病是真的,有病例证明,同时他也承认自己隐瞒了房产情况。
随后水滴筹宣布,已对兰某飞通过他们平台筹得的近30万元全部追回,将兰某飞列入黑名单,永久禁止他发起筹款。
我已经记不清这是多少次写“富人治病,穷人捐款”的众筹事件了。
可能你要说,造成现在这种局面是众筹平台的审核问题。
但现实情况是,作为商业公司,这些众筹平台没有权力和渠道去查询这些发起者真正的资产状况。
想挨个调查走访每个发起者也不现实,一是成本太高,二是流程太长,反而会真正耽误那些需要救急的人。
目前的纠错模式基本就是让网友自发举报,关闭虚假众筹。
可每一次网友自发的举报,都会浇熄一分下一次他们帮助别人的热情。
心气,就是这么一点点被磨没的。
还是年轻好,满腔热血。
坏处是容易冲动……
啊???
哥还没反应过来是啥事,梗图就已经传遍了全网。
但目前清华和北航都没有发出公告。
等一等。
我这里还有一个为爱情犯的错。
江西女子吴某是一家酒吧销售,一次她趁客人陈先生不注意,解开了陈某的手机,以再买一瓶酒为借口,私自向自己转账了800元。
随后,两人爆发了口角,吴某喊来男友管某给自己撑腰。
管某要强行带吴某离开,陈先生不许,挡在管某的车前,管某一脚油门把陈先生卷入车底,拖行了十几米。
幸好,陈先生虽然背部大面积擦伤,但没有生命危险。
最终,管某被判刑1年3个月。
那问题来了,吴某呢?
强拿别人手机刷了800,不说抢劫也违法了吧。
希望未来有个职业,专门解决癫公癫婆。
还有些事情,要上法庭解决。
2022年2月,陕西男子刘某经朋友杜某介绍,认识了女子宋某某。
2月底,在朋友聚餐后,刘某进入了宋某某的房间,发生了性关系。
之后两人再无联系。
当年7月,宋某某报警,称她那时被刘某强奸了。
判决书显示,当晚几人吃饭喝酒后,在一家宾馆登记了3间房,宋某某单独睡一间,半夜刘某用房卡撬锁进入宋某某的房间,想要发生关系,宋某某一直推阻,刘某中止了行为。
宋某某称,当时自己两次走出房间,经过朋友杜某的劝说又返回睡觉,睡梦中,她发觉有人动她,半睡半醒中发现刘某光着身子侵犯了她。
由此,法院认为刘某有可能违背了女方的意志,将刘某判刑2年。
出狱后,刘某提起再审申请。
他认为这不算侵犯,因为事发时宋某某并没有报警:“第二天是她来找我,叫我起床,然后我俩一同乘坐电梯离开的。”
报警的原因,他认为是5个月后宋某某怀孕了,来找他要80万补偿,他拒绝后,宋某某当场报警。
而孩子引产后,经鉴定并不是刘某的孩子。
新闻一出,评论区看标题,便认定不是刘某性侵,而是宋某某敲诈勒索。
不过我看完判决书的细节,如果其中所说属实,刘某确实是性侵。
但判决书里也显示,这事以口供为主,并没有监控和物证。
再加上强奸罪的刑期三年起步,刘某却只被判刑两年。
蹲一个进展。
比起因时间久远难以取证的案件。
下面的三个案子就显得证据确凿。
死有余辜。
今天,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被依法执行死刑。
郭某某是某地民办小学教师,2013年至2019年,他利用班主任身份,先后奸淫6名女学生共计百余次,被害人初次被强奸时均不满14周岁。
尚某某是某地务工人员,2011年至2020年,他在公园、广场、幼儿园门口等场所选取、结识低龄幼女,采取诱骗、胁迫等方式,共奸淫幼女5人、猥亵幼女3人。致一名被害人患重度抑郁和重度焦虑症,多次自杀未果。
公某某是某地农民,他利用同村的12岁女孩张某经常到他开的小卖部玩耍之机,长期精神控制张某,从2015年到2020年案发,他数十次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实施性侵害,致张某不堪忍受,割腕及服农药自杀身亡,年仅16岁。
一枪就结束,便宜他们了。
比为死刑叫好更加重要的是,为什么在他们犯下百余次的兽行之后,才被发现?
【网友问网友】
因为他有恃无恐,知道只要自己装装样子,父母就会心软帮他擦屁股。
新闻来源
《抗癌者筹款5天后晒新房 公众信任不容如此“玩弄”》中国青年报
《胆大!男子为女友撑腰醉驾撞人获刑》荔枝新闻
《发生关系5个月后男子因强奸罪获刑2年,出狱后提起再审申请:引产孩子不是我的》红星新闻
《最高法回应3人强奸未成年被执行死刑:坚决依法从严惩处,绝不手软》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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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腾讯新闻 新闻哥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