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龙药业员工被指涉嫌商业贿赂 公司三年半销售费用累计达12.8亿元

  中国网财经11月13日讯 近日,安徽省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通报了一起医药公司员工商业贿赂案,吉林长龙药业(08049.HK)一名医药代表被指向“用药医生及相关科室”提供“返点”,涉嫌商业贿赂,被处以行政处罚。

  铜陵市市监局网站披露的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106号)显示,2024年5月30日,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铜陵市铜官区监察委员会移送的“关于移送陈某涉嫌商业贿赂线索”案件线索、随函附陈某讯问笔录及其他清单材料,于2024年5月31日立案。

  根据调查认定事实,案件当事人陈某为获竞争优势、提高所代理药品的用量,按照比例以现金、微信转账等形式给予用药医生及相关科室返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被处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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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在通报中明确指出陈某系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吉林长龙药业”)医药代表。目前公示的信息已经较之前进行了简化,并且不再公示涉及的具体公司名称。

  吉林长龙药业创立于1989年5月,2001年5月在香港创业板挂牌上市。现年69岁的张弘一直是公司董事长,其子张翼自2015年进入公司担任常务经理。截至今年6月,吉林长龙药业拥有在职员工678名,以及若干临时销售人员。

  吉林长龙药业主要从事在中国以“长龙”及“神迪”品牌生产及经销生化药物,收入主要来自核心产品“海昆肾喜胶囊”——一款用于治疗肾功能衰竭的产品。

  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上半年,吉林长龙药业分别实现营收7.05亿元、8.42亿元、8.42亿元和3.93亿元,股东应占溢利分别为1.43亿元、1.94亿元、1.48亿元和1.04亿元。公司在每个报告期内将超过四成的收入投入营销,销售费用分别为3.61亿元、4.05亿元、3.42亿元和1.73亿元,三年半累计投入12.8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