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

  作者:杨玲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深刻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提出“六个坚持”的原则,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遵循,这标志着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次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开启了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新征程。本文以“坚持制度建设为主线”为切入点,探讨如何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各方面制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制度为基,筑牢改革之基。“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制度稳,则国家稳。回望历史,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根本制度建构,到改革开放初期的“摸着石头过河”,再到如今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完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才能为改革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和支持。在新时代的征程上,我们要不断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坚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不断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更为完善的制度保障。

  人民至上,共享改革成果。保持“人民性”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方向和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立场和价值追求。在坚持制度建设为主线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从就业、增收、入学、就医、住房、办事、托幼养老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老百姓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大力推出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使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创新驱动,激发改革活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也是制度建设的灵魂所在。在坚持制度建设为主线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注重创新驱动,以制度创新激发改革活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方面,要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制度体系的发展蓝图,确保各项制度相互衔接、协调一致。另一方面,要鼓励基层探索,允许“试错”,通过实践检验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还要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国情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形成一套中国特色的制度体制机制。

  法治保障,护航改革之路。“法者,治之端也。”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坚持制度建设为主线的必然要求。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中,我们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维护稳定、保障发展。要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确保各项改革举措于法有据、有法可依。同时,要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让老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此外,还应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自觉意识和尊法用法的能力。

  系统观念,统筹改革全局。“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坚持系统观念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和方法论。在坚持制度建设为主线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相互配合;要注重改革的时序性和节奏性,把握好改革的时机和力度;要注重改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确保改革措施能够长期发挥作用并产生良好效果,形成改革的强大合力和整体效应,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不断前行。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严格遵循“六个坚持”重大原则,坚持制度建设为主线不动摇,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遵循制度建设规律,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突出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使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同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维护制度权威,强化刚性约束,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奋力书写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篇章,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