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司法保护,浙江这个基地“出圈”了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王啸 通讯员 魏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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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自然风光 图源:视觉中国

今年是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十周年。11月12日,全国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在“两山”理念发源地湖州举行。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各具特色的10个示范性保护基地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十年成果展示,其中湖州南太湖新区法院一体化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入选。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两山”理念,强化统筹区域生态资源、形成生态保护合力,经浙江省高级法院批复同意,湖州南太湖新区法院于2019年10月15日在浙江率先对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相关执行案件实行“四合一”跨区域集中管辖,践行预防、修复、治理系统性环境保护理念。同日,湖州市中级法院、南太湖新区法院、湖州环境资源司法协同中心共同设立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一体化生态修复示范基地。

“生态修复示范基地聚焦‘重修复、兴业态、促融合、能富民’的运营模式,构建了‘1+1+N’一体化生态修复基地运行机制。”湖州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生态修复示范基地运行机制由1个中心、1个平台和N个阵地组成。即以湖州环境资源司法协同中心为载体,集合县区公检法司、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力量,在信息共享、专家共用等方面配合协作;以“法护生态”集成应用平台为依托,实现全流程在线执法办案,多主体在线协作共享,智能化同步数据分析。

通过该平台,法院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发布生态修复任务,选择修复委托单位、监督单位、验收单位,修复时间及具体内容,实现由专业的第三方协助执行、监督修复方案。同时,湖州通过分析历年环境资源案件高发多发领域,因地制宜在全市建立了多个生态保护阵地,形成品牌矩阵。

生态修复示范基地运行5年以来,借助“法护生态”生态保护平台,实现参与部门在线协作17000余次,协调环境资源案件400余件。在基地中开展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60余件,参与旁听1800余人次,共同组织、监督完成各类生态修复活动4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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