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献血可获得补偿但需支付押金中介费 一被告人因诈骗获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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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消息,近日,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有偿献血”为幌子的诈骗犯罪案件。

2024年3月至5月间,被告人宋某在微信群里发布多条有偿献血信息,声称献血即可获得3000元至3500元不等的补偿,但需预先支付1000元至1500元不等的押金或中介费,待献血完成后即由其上家将献血补贴支付至献血者的银行卡内。

微信群内不少人为了获得高额补贴而报名参加献血,并预先支付给宋某押金。

然而,参与者献了血、交了押金之后,承诺给的补贴却杳无音信。被害人讨要无果,无奈报警。被告人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虚构献血补贴,以收取“押金”“中介费”的名义骗取被害人钱款一万余元的事实。

2024年8月,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宋某犯诈骗罪,向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宋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性质、情节、悔罪表现、退赔并获谅解等因素,最终,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一审判决后,公诉机关未抗诉,被告人宋某未上诉,案件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献血本是传递爱心、彰显社会温情的善良之举,亦是我国社会弘扬和鼓励的文明之风,是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人们的善良和贪利心理,编造有偿献血的骗局,误导公众,从中非法获利。

我国实行的是自愿无偿献血制度,有时一些血站或者组织献血的单位可能会给献血者提供交通补贴或者营养费补贴,但这些并不属于献血补贴,更不等同于有偿献血,而是对献血者无偿献血的奖励,且金额一般较小。

因此,如果看到类似“献血给予高额补贴”的有偿献血信息,千万不可盲信,因为很有可能就是不法者精心编织的骗局。一旦因贪图小利而入内,轻则被骗取财产,重则个人身份信息可能被非法登记、泄露,甚至可能导致卷入更为严重的违法犯罪活动。

法官提醒,对于任何形式的有偿献血信息持谨慎态度。献血前核实信息,通过正规渠道在正规场所献血。参与献血前,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如联系当地血站或者卫生部门,拒绝在不正规的小作坊献血。拒绝支付任何费用,一旦发现及时报警。不轻信、不传播、不参与任何要求支付押金、保证金等费用的献血活动;一旦发现此类骗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防止更多人受害。

(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