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专案办理公益诉讼205件 助南四湖再现绿水青山画卷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13日)首次采用“一批次一案例”的形式将南四湖专案作为指导性案例(即第五十四批指导性案例)发布。南四湖专案是迄今为止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的难度最大的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件。

南四湖地处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交界处,因为多重污染交织,跨行政区划治理不统一,边治理边污染的局面没能得到根本性扭转。2020年8月,南四湖入湖河流多个断面出现Ⅳ类至劣Ⅴ类水质。经生态环境部建议,最高检决定基于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事实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并成立由四级检察机关组成的一体化办案团队。历时1年零11天,相关四级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5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件,通过督促各地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多重污染在根源上基本得到控制,再现绿水青山美丽画卷。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办案过程中,面对南四湖有53条入湖河流,湖区面积1266平方公里流域面积3.17万平方公里的复杂情形,最高检首次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南四湖全域污染问题进行监测,快速发现污水直排、非法采矿、违章乱建等问题线索,运用无人机航拍、快速检测、实验室检验鉴定等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为调查取证、效果评估等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技术支持。

同时,面对苏鲁两省的工矿企业分别执行不同的外排废水硫酸盐和全盐量标准等行政执法标准的不统一难题,最高检专案组将推动统一南四湖流域关于工矿污染、农业养殖污染、船舶污染的执法标准作为首要办案目标。通过专案办理,最高检协调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共同督促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编制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推动全流域行政执法标准有效统一。南四湖标准也是首次由国家牵头统一编制,以地方标准形式发布的流域型综合排放标准,是跨省流域水污染物排放协同管控的重大创新,为全国其他跨省流域综合治理由“分段治”“各自治”走向“全域治”“统一治”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专案结案后,最高检协调中国工商银行与济宁市政府签订金融合作协议,服务支持当地工矿企业产业转型升级、退湖渔民安居乐业,推动南四湖片区综合开发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从长效机制上彻底解决因经济发展、生产生活带来的环境污染反弹问题。

 
 

另据记者了解,自2017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以来,至2024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5万件,其中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案件52.6万件,占总量50%以上,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服务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明显。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张明)

 

相关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

©2024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版权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