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13日)首次采用“一批次一案例”的形式将南四湖专案作为指导性案例(即第五十四批指导性案例)发布。南四湖专案是迄今为止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的难度最大的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件。
南四湖地处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交界处,因为多重污染交织,跨行政区划治理不统一,边治理边污染的局面没能得到根本性扭转。2020年8月,南四湖入湖河流多个断面出现Ⅳ类至劣Ⅴ类水质。经生态环境部建议,最高检决定基于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事实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并成立由四级检察机关组成的一体化办案团队。历时1年零11天,相关四级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5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件,通过督促各地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多重污染在根源上基本得到控制,再现绿水青山美丽画卷。
同时,面对苏鲁两省的工矿企业分别执行不同的外排废水硫酸盐和全盐量标准等行政执法标准的不统一难题,最高检专案组将推动统一南四湖流域关于工矿污染、农业养殖污染、船舶污染的执法标准作为首要办案目标。通过专案办理,最高检协调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共同督促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编制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推动全流域行政执法标准有效统一。南四湖标准也是首次由国家牵头统一编制,以地方标准形式发布的流域型综合排放标准,是跨省流域水污染物排放协同管控的重大创新,为全国其他跨省流域综合治理由“分段治”“各自治”走向“全域治”“统一治”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专案结案后,最高检协调中国工商银行与济宁市政府签订金融合作协议,服务支持当地工矿企业产业转型升级、退湖渔民安居乐业,推动南四湖片区综合开发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从长效机制上彻底解决因经济发展、生产生活带来的环境污染反弹问题。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张明)
最高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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