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口区圣泉阁休闲会馆的门前有一片空地,划定了不少停车位。家住幸福e家小区的张先生前往圣泉阁附近教培机构接送孩子时,频频因临时停车与圣泉阁保安发生口角。张先生认为,这片区域属于城市公共资源,岂能私划停车位且阻拦他人临时停车呢?这合理吗?就此,记者展开了调查采访。
市民反映 洗浴中心门前停车位不让临时停车
在沙河口区五一路的圣泉阁休闲会馆门前,有一片空地。不知道从何时起,这片空地被划上了停车位线,摆上了交通锥,变成了停车场。不过,停车场并非封闭管理,也不收取停车费用。“圣泉阁的保安负责看管停车场。据保安说,停车位是他们家的,只给顾客使用。”11月6日,市民张先生向记者反映。
本报记者(右)采访相关市民。
张先生家住幸福e家小区,每个周末都要接送孩子到圣泉阁旁边的教培机构学习,圣泉阁门前区域便成了他的必经之地。与张先生情况相似的家长很多,一到周末,教培机构周边的停车位不够用,门前的道路经常产生拥堵,张先生等人便时常需要占用圣泉阁的停车位临时停车。“但不是他们家的顾客,就不让停车。临时停靠,或者占车位掉头都不行,会有人来劝离。”张先生表示,他因此与圣泉阁的保安发生多次口角。
该休闲会馆门前这片空地谁可停车引发关注。
张先生曾向相关部门投诉此事,并获知那片空地并非属于圣泉阁所有,而是城市公共资源。“既然是公共资源,圣泉阁擅自划定停车位,还不允许别人临时停车,合理吗?”他问道。
记者调查 洗浴中心保安称未阻拦任何人停车
11月7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圣泉阁休闲会馆。圣泉阁门前路面铺着红砖,地方宽阔,中间道路可供两台汽车并排通行,道路两侧划有停车位线,部分车位安装了挡轮杆,摆放了交通锥,一名身着保安制服的人正在扫地。记者看到圣泉阁门前有空车位,便特意将车停了进去,保安对此并未做出阻拦动作。
记者看到,圣泉阁门前区域占地数百平方米,约有数十个车位。两家教培机构挨着圣泉阁,教培机构门前也划有停车位,但数量较少,道路相对较窄。这排商铺位于幸福e家福吉园南门一侧,南门另一侧是正源物业管理的收费停车场。
针对张先生的说法,圣泉阁保安表示并不认同。他告诉记者,每天下午或周末,都会有很多家长来接送孩子,他们经常占用圣泉阁门前停车位临时停车,他从未予以阻拦。“接孩子能多长时间?一般就十几分钟,又不耽误生意,我们不拦着。”这位保安认为,他们不存在强行占有停车位、不让其他人临时停靠的情况。不过,他也提到有车停靠时,他会主动上前询问情况,他认为张先生或是对此有所误会。
至于停车位是什么时候由谁划定的?这位保安表示不知情。
执法人员 将依法清理没收违规停车器
这片空地,究竟是什么使用性质?圣泉阁有权摆放交通锥占有停车位吗?对此,沙河口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张先生投诉圣泉阁休闲会馆圈占公共资源建设停车场一事,已由执法人员处理和反馈了。经查询相关档案得知,圣泉阁门前区域为城市道路,并非规划在小区之内的面积,是市民可正常通行使用的道路。
工作人员表示,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认为,圣泉阁门前区域并未设置挡车杆等进行封闭管理,难以认定为私设停车场。“但他们在停车位上安装挡轮杆,放置交通锥作为停车器,属于圈占城市道路资源的行为,也是违规的。”对此,执法人员会依法清理,没收违规设置的停车器。
最新进展
洗浴中心将收起停车器不再使用
采访的最后,记者将上述情况反映至圣泉阁休闲会馆。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商铺门前停车位是开放使用的,他们从未阻拦市民停车。至于停车位上安置的交通锥、挡轮杆等停车器,该负责人表示,“我们都会收起来,以后不放了。”
专业人士
沿街停车位归谁所有取决于用地性质和使用规划
近年来,停车难是城市居民交通出行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沿街商铺或居民私设停车桩、停车器等占用停车位的情况并不鲜见。那么,这些沿街的停车位到底归谁所有?记者采访了本市一位从事公共管理的专业人士。
他表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这位人士表示,沿街停车位的归属权主要取决于用地性质和使用规划。如果停车位是建筑区划内,本就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车库,将由房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车位所有权人约定车位归属;如果停车位虽在建筑区划内,但属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建设的,那么车位所有权归属于全体业主。此外,如果相关车位是政府有关部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的,那这些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商户或居民不得私自圈占。
■相关行动
我市多次整治“圈占车位”乱象
近年来,我市有关部门多次在全市范围内对城市道路占道停车乱象开展清理整治。重点整治市政道路沿街商户、居民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停车桩、停车器的问题;重点整治市政道路利用三角锥、桌椅、水桶、水泥桩等杂物占用城市道路(包括已划停车泊位的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整治使用铁链、绳索圈占城市道路(包括已划停车泊位的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等。
通过整治,达到全市市政道路(包括背街小巷)无私设各类停车器、地锁问题,无放置杂物占据停车位置问题、无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的目标,并且形成有效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卓泽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