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让直行”,这是每个驾驶人都应遵守的交通法规,可在日常驾驶过程中,总有个别驾驶员不在意这些安全常识,一不留意,危险也就如影随形。
前几天,在牟定县共和镇中园东路的十字路口,一辆小型越野车左转弯时与一辆直行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了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摩托车驾驶人轻微受伤,经调查认定,越野车驾驶人在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禄丰市侏罗纪大街交叉口处,一辆小汽车与一辆共享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经调查认定,小汽车驾驶人在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事故全部责任。
在禄丰市文盛路交叉口处,一辆小汽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两车受损,经调查认定,小汽车驾驶人在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电动车驾驶人通过交叉路口时未注意观察,负次要责任。交警提示:车辆转弯时一定要提前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1
有信号灯路口
2
无信号灯路口
那么
直行车辆与转弯车辆
“狭路相逢”后
该怎么走呢?
我们接着往下看
↓↓↓
“让右原则”有一个前提,就是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辆车在交叉方向均为直行,这种情况下就要执行让右原则。
“让右原则”:就是当两辆车同时驶向路口,左侧的车要让右侧的车先行。
温馨提醒
来源/楚雄州融媒体中心
一审/叶建芸
二审/易勇 李彦锟
三审/邓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