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警务辅助人员。
面向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2日(不含)之后出生】,40(含)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2日(不含)之后出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户籍不限;
(四)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部分岗位需适应夜班;
(五)下列人员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大学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除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11月12日—1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地点:郭东园巷8号中闽大厦四楼杭州上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公司(北门观光电梯上)
初审通过后考试通知将会在“钉钉”群(“钉钉”群在报名现场添加)内发布。
2.报名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上城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和《上城区公安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社会关系登记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者将视作不符合报名条件。)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6)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1份;
(7)个人征信记录1份(截止时期至2024年11月);
(8)其他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1份。
(二)体能测试
体测项目为纵跳摸高和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相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按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招用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报考人数不足,视情相应核减或统筹调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经综合评定后确定体检人员,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体检标准》。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治考核工作要求及说明》等要求进行。政治考核过程中,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体检和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其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勤务辅警: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3年,试用期6个月,培训合格后进入员额制新辅警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
杭州上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0571-85029302
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0571-89500656
咨询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