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霄:菲海洋“两法”对他国无约束力

11月10日,中国政府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公布了黄岩岛的领海基线。同一天,为进一步规范有关地名的使用,自然资源部、民政部公布了我国南海部分岛礁的标准名称。

此前,菲律宾总统马科斯正式签署“菲律宾海洋区域法”和“菲律宾群岛海道法”。这“两法”多项条款严重违反《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不仅违背自身承诺,破坏地区和平与稳定,加剧紧张局势,而且牵强通过,会对菲律宾自身利益造成伤害。进而言之,菲律宾海洋“两法”还将制造地区伙伴“多伤”、地区和平与稳定“净减”。

长期以来,为了达到海洋扩张目的,菲律宾当局试图把我国黄岩岛南沙群岛大部分岛礁及相关海域非法纳入其海洋区域。此举严重侵犯我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菲律宾海洋区域法”第二条企图用国际法为自己的领土扩张野心和恶劣行径背书。该法背后的逻辑是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赋予的海洋管辖权来侵犯中国对南海诸岛领土主权。这一图谋与“陆地统治海洋”的国际法原则不符,也违反了沿海国必须在尊重他国领土主权的前提下主张海洋管辖权的要求。

特别是,菲方在法案第8条明确宣称“在菲律宾专属经济区内建造的所有人工岛屿属于菲律宾政府所有”。 这一荒诞主张,更加将菲律宾矫饰文字、图谋扩张的野心直陈天下。爱琴海上有2000多个岛屿,其中大部分属于希腊,有的岛屿距离土耳其只有一两海里。这样的例子在全球不胜枚举。但没有哪个国家像近期的菲律宾一样如此明目张胆地挑战国际体系和秩序。

在当前情况下,南海周边大多数国家都与中国一道求和平、谋发展。菲律宾却操弄海洋“两法”,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周边国家造成“多伤”局面,对地区和平与稳定做减法,构成“净减”效果。

菲律宾海洋“两法”均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第5条“各方承诺保持自我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和影响和平与稳定的行动”等规定,不仅无益于争端解决,而且只会进一步激化矛盾,加剧南海紧张局势。

“菲律宾群岛海道法”的规定明显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53条“应包括用作通过群岛水域或其上空的国际航行或飞越航道的所有正常通道”规定,损及其他航运国正当权益。该法还规定,“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侵犯菲主权与权利的外国船舶和飞机,不得行使菲群岛海道通过权”。这是将海道通过权同南海争端挂钩,限制他国舰机正当通过权,明显背离《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更为严重的是,该法所指定海道均紧邻美驻菲军事基地,其他国家有充分理由怀疑菲与其域外盟友勾连,借此监控往来船只,威胁他国航行安全。

海洋“两法”充分反映了菲律宾借国际法之名扩权谋利,影响南海航行自由与安全,威胁地区和平与稳定。它的这一举动必将引发地区国家和国际社会的普遍不满。

菲律宾少数政客借助海洋“两法”出卖全体菲律宾人利益,对曾经主张过的国家长期权益进行“阉割”,并利用各种话术蒙蔽菲律宾民众。菲律宾不能表面以落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借口,心里想着固化“南海仲裁案”非法裁决,实际做着以国内法超越国际法授权范围、非法限制他国合法权利的勾当。这是彻头彻尾的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恶劣行径。这样的举动不仅不受包括《联合国宪章》在内的国际法支持,也是对国际海洋法基本原则的恶意曲解,更是对地区和平与稳定的严重破坏。菲律宾海洋“两法”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毫无约束力,中国船只将继续根据国际法在相关水域和航道通行。(作者是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海洋问题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