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定增募资不超12亿元 控股股东生变

11月12日晚间嘉泽新能(601619)公告,公司拟以2.61元/股的价格,定增募资不超过1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定增将导致嘉泽新能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本次收购前,嘉泽新能实际控制人陈波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实龙博、金元荣泰共持有上市公司7.71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69%。其中,嘉实龙博持有上市公司3.93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15%,为公司控股股东;金元荣泰持有上市公司3.34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实控人陈波持有上市公司4460.0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3%。

本次收购后,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4.6亿股测算,公司总股本达28.94亿股。实际控制人陈波及其一致行动人博荣益弘、嘉实龙博、金元荣泰共持有上市公司12.31亿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42.54%。其中,博荣益弘持有公司4.6亿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5.89%,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博荣益弘;陈波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嘉泽新能是一家致力于绿色能源开发的民营上市发电企业。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3年光伏新增并网容量216.3GW,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96.286GW,同比增长88.3%。作为中国光伏产业的半壁江山,分布式光伏凭借其贴近用户、建设周期短、投资规模小、土地空间占用少和商业模式多样、数字化运营管理等优点,正式迎来了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

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3139万千瓦。2023年当年,新型储能的新增装机规模比2022年底增长超过260%,近10倍于“十三五”末装机规模,全国有11省(区)装机规模超百万千瓦。新型储能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地位得到了广泛认可,正日益成为我国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技术。同时,首次被写入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意味着发展新型储能将成为2024年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我国经济社会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该公司表示,为紧抓风电和光伏在我国电力能源体系中正从辅助能源逐步向主力能源转变的战略机遇,公司资金需求将逐步增加。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营运资金将得到有效补充,缓解资金压力,提升盈利能力与经营稳健性,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同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为公司未来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增强盈利能力,稳定公司市场地位,进而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近年来,嘉泽新能在巩固发展新能源发电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出售、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屋顶分布式光伏、新能源产业基金、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形成五大业务板块之间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协同效应,实现公司持续发展。公司需要充足的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促进五大业务板块协同、深化面向全国的管理布局。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38%、69.82%、67.53%、69.16%。本次发行可以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抵御风险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该公司认为,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公司积极健康的发展,进而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将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从而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此外嘉泽新能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博荣益弘,系公司现控股股东嘉实龙博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控制的企业。博荣益弘通过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并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及可持续发展,进而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