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1月12日消息,东方集团公告称,控股子公司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通知书》,申请人资源网络有限公司因请求收购股权纠纷提起仲裁,请求裁决大成饭店以2.76亿元的价格回购其持有的大成饭店29.9988%的股权,并支付合理律师费270万元,承担全部仲裁费用。公司于近日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公司及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的《民事判决书》,公司已就该判决提起上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审理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于2024年7月15日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原则上不能个别清偿,将通过相关程序化解风险。此外,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合计17.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