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国当选总统特朗普正在加紧确定新一届政府成员名单。而据多家美媒披露,他有意任命古巴裔佛罗里达州参议员鲁比欧(或译“卢比奥”)出任美国国务卿一职,消息引发关注。
鲁比欧 美国ABC报道截图
鲁比欧一般被称为“反华急先锋”,其个人早于2020年就因其涉港、涉疆问题上表现恶劣,率先两次被我列入制裁名单。倘若鲁比欧成功上任,其被制裁的特殊身份对中美两国外交程序带来的可能影响,还有待观察。
除了鲁比欧外,我国还制裁了以下多名损害我国家利益的美国人员,包括单边制裁和反制裁措施等不尽相同,被制裁人员通常会被禁止入境内地和香港、澳门,而与其关联的企业、机构也会被限制与我国打交道、做生意,还有一些被制裁人员受到了在华财产冻结等反制措施。具体名单如下:
2020年
2020年7月13日,外交部发言人宣布,中方决定自即日起对美国“国会-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以及美国务院国际宗教自由无任所大使布朗巴克、联邦参议员鲁比欧、克鲁兹、联邦众议员史密斯实施相应制裁。
8月10日,中方决定对美联邦参议员鲁比欧、克鲁兹、霍利、科顿、图米,联邦众议员史密斯,以及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总裁格什曼、美国国际事务民主协会总裁米德伟、美国国际共和研究所总裁特温宁、人权观察执行主席罗斯、自由之家总裁阿布拉莫维茨实施制裁。
10月26日,中方决定对洛克希德·马丁、波音防务、雷神等美国企业,以及在售台武器过程中发挥恶劣作用的美国有关个人和实体实施制裁。
11月30日,中方决定对“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亚洲事务高级主任约翰·克瑙斯,“美国国际事务民主协会”亚洲项目负责人阿南德、香港分部主管罗萨里奥、项目主任薛德敖等4人实施制裁。
2021年
2021年1月21日,中方决定对在涉华问题上严重侵犯中国主权、负有主要责任的28名人员实施制裁,包括第一届特朗普政府中的蓬佩奥、纳瓦罗、奥布莱恩、史达伟、波廷杰、阿扎、克拉奇、克拉夫特以及博尔顿、班农等。这些人及其家属被禁止入境中国内地和香港、澳门,他们及其关联企业、机构也已被限制与中国打交道、做生意。
3月27日,中方决定对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主席曼钦、副主席伯金斯,实施制裁,禁止上述人员入境中国内地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禁止中国公民及机构同上述人员交易或同上述实体往来。
5月26日,中方决定对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委员约翰尼·摩尔实施制裁,禁止摩尔及其家属入境中国内地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7月23日,中方决定对前美商务部长罗斯、美国会“美中经济与安全评估委员会”(USCC)主席卡罗琳·巴塞洛缪、“国会—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CECC)前办公室主任乔纳森·斯迪沃斯、“美国国际事务民主协会”金度允、“美国国际共和研究所”在港授权代表亚当·金、“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及“香港民主委员会”等7个美方人员和实体实施制裁。
12月21日,中方决定对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主席马恩扎、副主席特克尔、委员巴尔加娃、委员卡尔实施相应反制。反制措施包括禁止上述人员入境中国,包括内地和香港、澳门,冻结其在华财产,禁止中国公民和机构同其交易。
12月30日,中方决定对美国前商务部长罗斯、美国国会“美中经济与安全评估委员会”(USCC)主席卡罗琳·巴塞洛缪、“国会—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CECC)前办公室主任乔纳森·斯迪沃斯、“美国国际事务民主协会”金度允、“美国国际共和研究所”在港授权代表亚当·金等5名美方人员实施制裁。制裁措施包括禁止上述人员入境(包括香港、澳门)、冻结其在华财产、禁止中国公民及机构与其交易。此前中方针对美国其他涉港错误行径作出的反制决定,包括制裁对象和措施依然有效。
2022年
2022年8月5日,中方决定对美国国会众议长佩洛西及其直系亲属采取制裁措施。
12月23日,中方决定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一、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二、禁止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活动;三、对其本人及直系亲属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本决定自2022年12月23日起施行。
2023年
2023年4月7日,中方决定对美国哈德逊研究所、里根图书馆及其负责人等后附《反制清单》列明的机构和个人采取以下反制措施:一、对哈德逊研究所、里根图书馆等2家机构:严格限制中国境内的高校、机构等组织和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交流、合作等活动。二、对哈德逊研究所董事会主席萨拉·斯特恩、所长约翰·瓦特斯,负责里根图书馆日常维护的里根基金会前执行主任约翰·希布斯奇、首席行政官乔安妮·德雷克等4名个人:(一)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二)禁止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三)对其本人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
4月13日,中方决定对美国得克萨斯州共和党联邦众议员迈克·麦考尔采取以下反制措施:一、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二、禁止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三、对其本人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
2024年
2024年1月7日,中方决定对贝宜陆上和武器系统公司(BAE Systems Land and Armament)、联合技术系统运营公司(Alliant Techsystems Operation)、宇航环境公司(AeroVironment)、ViaSat公司和Data Link Solutions公司等5家美国军工企业实施制裁。措施包括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中国境内组织、个人与其进行交易、合作等活动。
4月11日,中方决定对美国通用原子航空系统公司、通用动力陆地系统公司等后附《反制清单》列明的企业采取以下反制措施:一、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二、对高级管理人员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
5月21日,中方决定对美国威斯康星州前联邦众议员加拉格尔采取以下反制措施:一、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二、禁止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本人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三、对其本人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
5月22日,中方决定对以下美国军工企业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一、对洛克希德·马丁导弹与火控公司、洛克希德·马丁航空公司、标枪合资公司、雷神导弹系统公司、通用动力军械与战术系统公司、通用动力信息技术公司、通用动力任务系统公司、海岸间电子公司、系统研究与模拟公司、铁山解决方案公司、应用技术集团、阿克西恩特公司等12家企业,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二、对凯西·沃登(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裁)、马修·布朗伯格(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全球运营副总裁)、本杰明·戴维斯(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战略威慑系统副总裁、总经理)、托马斯·琼斯(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副总裁、航空系统总裁)、斯蒂芬·奥布莱恩(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副总裁、全球业务发展官)、罗珊·罗德(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副总裁、防务系统总裁)、菲拉特·盖曾(通用动力公司副总裁、通用动力军械与战术系统公司总裁)、贾森·艾肯(通用动力公司负责技术部门执行副总裁)、艾米·吉格兰(通用动力公司高级副总裁、通用动力信息技术公司总裁)、克里斯托弗·布雷迪(通用动力公司副总裁、通用动力任务系统公司总裁)等10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包括香港、澳门)。
6月21日,中方决定对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相关实体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一、对洛克希德·马丁导弹系统集成实验室、洛克希德·马丁先进技术实验室、洛克希德·马丁风险投资公司等实体,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二、对洛克希德·马丁公司董事长、总裁、首席执行官詹姆斯·泰克里特、首席运营官弗兰克·圣约翰、首席财务官杰西·马莱夫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本人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包括香港、澳门)。
7月12日,中方决定对以下美国军工企业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一、对安杜里尔公司、海上战术系统公司、环太平洋防务公司、AEVEX航天公司、LKD航天公司、顶峰科技公司等6家后附《反制清单》列明的企业,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二、对宇航环境公司董事长、总裁、首席执行官瓦希德·纳瓦比、宇航环境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凯文·麦克唐奈、安杜里尔公司首席执行官布赖恩·申普夫、安杜里尔公司首席运营官马修·格里姆、安杜里尔公司负责全球防务的高级副总裁格雷戈里·考斯纳等5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本人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对其本人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包括香港、澳门)。
7月31日,中方决定对美国马萨诸塞州民主党联邦众议员麦戈文采取以下反制措施:一、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二、禁止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本人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三、对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
10月10日,中方决定对以下美国军工企业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一、对边缘自治运营公司、亨廷顿·英格尔斯工业公司、斯凯迪奥公司等3家后附《反制清单》列明的企业,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二、对史蒂文·鲁德(摇杆舵公司创始人)、詹姆斯·伊克斯(内华达山脉公司副总裁)、大卫·萨顿(洛克希德·马丁公司亚洲区主任)、朴英泰(宇航环境公司副总裁)、帕特里克·扬科夫斯基(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印太项目主任)、约翰·普维斯(边缘自治运营公司前首席执行官)、乔什·布伦加特(边缘自治运营公司首席运营官)、克里斯托弗·卡斯特纳(亨廷顿·英格尔斯工业公司总裁、首席执行官)、亚当·布赖(斯凯迪奥公司联合创始人、首席执行官)、汤姆·莫斯(斯凯迪奥公司亚太区总经理)等10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本人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对其本人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包括香港、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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