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评价回访工作,畅通检察工作外部监督渠道,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
评价回访工作开展以来
官渡区人民检察院
全面完善评价回访工作机制
实现“一人一码”
“一事一评”
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在案管大厅、接待区域设置评价回访投放服务指南手册、评价二维码立台、多媒体屏幕播放评价回访宣传视频等,方便当事人了解并进行评价。畅通群众参与案件(事项)评价渠道,通过微信扫码、电话访问等方式保障群众评价权的实现。
工作人员主动引导群众、阅卷律师扫描评价回访窗口二维码对检察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效果进行评价,不回避、不护短,让外部监督随时融入到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让群众及时表达切身的检察服务体验。
官渡区人民检察院落实“24小时”回访机制,对“不满意”评价做到即时反馈,24小时以内完成“部门责任人+分管领导”回访工作。评价回访工作专班进行专题研究及时总结问题,今年以来,针对“不满意”问题,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从加强控申接访设施建设、受理材料清单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优化,检察管理质量得到提升。
来源: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