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洪流中的“伟大事业” | 新书《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本书提供了迄今为止,无论是在内容还是在时间广度方面,关于联合国人权计划这一“伟大事业”最为完整的说明。作者以史料编年及专题研究两相结合的形式展开叙述,为读者呈现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自1946年成立至今的发展历程、相关行动及所面临的挑战,全书史料丰富、内容翔实,对于国际人权事业及联合国系统相关领域的研究者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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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一项伟大事业”

﹝澳﹞约翰 · 佩斯  著

张伟 等译

ISBN:978-7-100-23577-8

定价:298.00元

页数:1028

装帧:精装

商务印书馆 2024年10月新书


领略近八十年来联合国人权事业的筚路蓝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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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1届会议现场(图片来源:联合国)


将“伟大事业”置于历史的洪流之中


节选自《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一项伟大事业”》,第5—14页,注释从略。


女士们、先生们:
请不要以目前的规模来衡量你们所处委员会的重要性。我们仅是处于这项伟大事业的起始点,这项伟大事业的体量和行动必将日益增长。你们是种子,伟大且美丽的丰收必将由你们创造。
在1946年4月29日,一个星期一的下午,作为自身设立程序中的一部分,联合国召集了一个小组,寻求他们关于人权委员会(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的性质和构建形式的意见。这一安排依据《联合国宪章》(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的设想,该文件在1945年6月于旧金山被通过,并在1945年10月24日——也就是仅仅在此之前几个月——已经生效。
亨利·劳吉尔(Henri Laugier)召集了这场会议。他在联合国秘书长特里格夫·赖伊(Trygve Lie)手下担任主管社会事务的助理秘书长,于同年2月2日就职。上文中引用的话语就出自他对所组建的关于人权委员会的性质和构建形式六人讨论小组的欢迎辞中。
该演讲描述了这一“伟大事业”的发展:从那日开始,其发展就是为了帮助这项事业朝着实现其目标的方向进一步发展。也许乌托邦永不会存在,但言辞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可以变小许多。如果我们了解和理解过去,就能够更好地塑造未来。
本书的目的是以人权委员会的视角,全面介绍联合国对待人权的情况,追溯其所处理的各种问题及相关变迁。我们试图深入了解自联合国成立以来几十年间处理人权问题的方式和机制的发展轨迹,并以此为基础,使今后的努力能够更加接近实现《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目标,
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创造适当环境,俾克维持正义,尊重由条约与国际法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久而弗懈,促成大自由中之社会进步及较善之民生。
虽然在我参与这项工作进程的几十年中,人们的认知水平提高了,相关的人权机构也设立了很多,但在政治和经济领域,遭受人权侵犯行为的受害者的情况并没有得到太大改善。
《联合国宪章》中“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的目标尚未实现。而战争的性质已经发生了改变,人类继续遭受“无止境的悲哀”。因此,“伟大事业”尚未实现其目标,还需要继续对这一目标进行探索,几十年来建立的机构和程序有望协助这一进程的开展。在2015年,人权理事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七十周年之际,发布了一项主席声明,“着重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特别是通过联合国在克服战争遗留影响、促进和解、国际与区域合作以及民主价值观、人权和基本自由等方面取得了进展,设立了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和其他适当框架”。本书旨在协助评估该声明。
1966年1月3日,我在联合国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我见证了联合国人权保护机构和程序发展的过程——起草国际法的初衷被20世纪60年代末进行的特别调查所取代,然后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国际人权法体系出现。二者又导致了技术合作:首先是双边合作,而后作为安全理事会发展系统、维持和平行动以及其他行动的一部分。20世纪90年代末,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被纳入人权方案,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 ……
这些工作始于1944年进行的敦巴顿橡树园会议(Dumbarton Oaks Conversation)的官方记录中关于人权委员会的内容。该委员会于1946年6月正式成立,一直持续到2006年6月6日,由人权理事会取代。委员会成立60年来,一直是联合国人权活动的重点论坛。在这60年中的33年里,我为联合国服务;在其中的16年里,我是人权委员会的秘书。
我是被联合国人权司第一任司长、人权委员会秘书约翰·汉弗莱(John Humphrey)聘用的,当时埃莉诺·罗斯福(Eleanor Roosevelt)担任委员会主席。从1966年1月3日起,我开始了在联合国人权司的职业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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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首任主席埃莉诺·罗斯福展示《世界人权宣言》的印刷品(图片来源:联合国)


20世纪70年代末,我同样被任命为委员会秘书,有幸在约翰·汉弗莱的领导下工作。约翰·汉弗莱是起草《世界人权宣言》第一稿的代表人物,也是在起草两项人权公约过程中解决巨大挑战的功臣。作为人权司司长,他是起草国际人权宪章的核心人物。
而我属于下一个时代,一个致力于寻找实现国际人权法的方法的时代、致力于将约翰·汉弗莱那一代的遗产转化为现实的时代。在之后的岁月里,约翰还在防止歧视和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任职多年,我们因此还时常见面。在1989年,我有幸就国际人权宪章形成年代这一主题对他进行了详细的采访,这是影响我决定写作本书的因素之一。
在为联合国工作的33年中,我目睹了在本书中尝试描述的一种演变进程,希望本书将有助于我们的继任者进一步发展自1946年4月发起的“伟大事业”。在我创作的时候,本书的许多内容都给我带来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我就负责诸多部门的工作。在特别程序开始的头10年间,我便开始负责这项工作,这让我得以访问一些国家,在那里,我亲眼目睹了人权受侵犯的社区中的绝望感和恐惧感。我们特别程序的工作小组并不是总能够进入目的地——主要出于安全考虑,但这样的考虑并不总是真正合理的。这就需要开发监测信息的系统,而随着信息技术时代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到来,这些系统有可能更好地用于支持我们完成被安排的各种任务。
后来,我领导了研究部门,然后开始领导处于起步阶段的技术合作项目。
我担任人权委员会秘书长达16年,现在看来,我任职期间可能是委员会的一段“黄金时代”。当时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条约、程序和计划,这些条约、程序和计划,至今仍然有效,并仍然面临着挑战。委员会工作的参与者从20世纪70年代末的数百人增加到90年代初的几千人,我认为自己非常幸运,能拥有这样一个独一无二的机会,在国际社会对尊重人权义务所带来的责任持各不相同态度的基础上,与同僚们一起合作。
20世纪90年代初,我协助了1993年在维也纳举行的世界人权会议(World Conference on Human Rights)的各项工作,这是另一个史无前例的历史性事件。约翰·汉弗莱和他那一代——其中许多人在我工作之初仍然是人权委员会和早期的防止歧视和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成员,他们的遗产为我这一代人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 ……
我在联合国的最后一日是1999年9月30日。同一年,我搬到了澳大利亚,受到了新南威尔士大学的欢迎。不久,我又一次在印度尼西亚、伊拉克、黎巴嫩、利比里亚和东帝汶等国陷入人权问题的阵痛之中时,参与与之相关的人权工作。此外,我的工作还包括对几类不同群体进行人权教育,这些人面对着周遭的人权现实问题,包括他们日常生活中的文化、经济、政治和社会现实问题。
正是在此期间,我决定撰写本书。因为我发现,在伊拉克、瑙鲁、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尼泊尔、东帝汶等国的现实情况与智利、南非、巴勒斯坦和阿富汗的早期情况是一致的。更准确地说,这些情况的主要触发因素是人们希望从冲突、贫困或纯粹的社会不公中寻求更好生活。这就触发了建立一个整体性的人权信息系统的需求——这个系统有望积累有用的国际人权制度和经验。
我的任务的微妙之处在于,将对缺乏“进展”的沮丧情绪的必要反思,与人权体系的希望和崇高目标相调和。我认为没有比让历史和现实本身说话更好的办法了。因此,本书采用“让历史和现实说话”的方法来进行编写。
人们可能会经常问:如果有了所有这些公约和程序,我们周围的人权现实仍然如此悲惨,那么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难道不会产生一种压倒性的挫败感和愤世嫉俗感吗?第三次世界大战虽然尚未发生,但冲突仍不断出现。国际人道主义法(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无法处理这些新的冲突类型,更不用说国际人权法(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law)了——没错,这一切都不能被否认。
如果说我从其他许多人的经验中吸取到一个教训,我敢说,那就是不要用评价的术语来处理人权问题。在本书中,我避免了所有“更好”或“更差”、“改善”或“恶化”的描述。相反,我想让读者做出这些评价,并在评估之后更好地利用这些经验来应对当前的人权挑战。
自1946年“伟大事业”启动伊始,这就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至今一直没有停止过。
这是人权委员会(现在是人权理事会)工作的历史背景。在这种背景下,许多议题被提上了议程。然而几十年来,受影响的人们的人权状况没有显著的改善。我写这本书的目的是希望能有助于伟大事业在正确的轨道上行驶。
…… ……
这本书的目的是为介绍“伟大事业”提供最丰富的资料(无论是在实质内容上还是在时间上)。这是一个多维度的记录,不是仅记录成功,也不是仅记录失败,而是一个有希望为自己说话、提供背景、激发采取行动的必要性和处理(与纠正)我们今天面临的问题的优先次序(解决这些问题的基础是“伟大事业”自成立以来的经验)的记录。
这些问题涉及因不平衡和不公正而引发的冲突,以及为解决这些问题而设立的机构,特别是人权理事会。自1952年经济和社会权利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分离以来,它们之间的相互依赖程度呈指数级增长,但在生活中许多领域仍能感受到这两类权利的分裂。两个公约所规定的对自然资源的主权的实施尚未得到有意义的适用,社会财富分配差距不断扩大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因此,这种情况所引起的人们愤世嫉俗的情绪是可以被理解的。也正是这些情绪促使我们把这项工作当作进一步推动自1946年4月开创的“伟大事业”之根本需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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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5届会议现场(图片来源:联合国)


内容简介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一项伟大事业”》一书旨在全面介绍1946—2019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包括2006年以后的人权理事会)所处理的各类实质性或程序性问题,提供了无论在内容还是时间维度方面关于联合国人权事业最为完整的说明之一。书中引用了数千份联合国机构的相关文件,展示了过去70多年间,随着人权概念范围的扩大,世界人权领域所发生的变化。在书中,作者基于其30多年的联合国人权机制工作经验,对迄今为止联合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轨迹给予了概览性的透彻呈现。在作者看来,本书的撰写并非为了评判过去,而在于总结经验以指明“伟大事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如其所言:“我们试图深入了解自联合国成立以来几十年间处理人权问题的方式和机制的发展轨迹,并以此为基础,使今后的努力能够更加接近实现《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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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序

鸣谢

目录

读者须知

重大发展年表

将“伟大事业”置于历史的洪流之中

第一章  “伟大事业”的开端(1946—1955年)

第二章  议程(1946年)

第三章  方法(1955年)

第四章  议程管理:协调(1955年)与合理化(1992年)

第五章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的“孵育”(1968—1992年)

第六章  特设及特别程序的出现(1966年)

第七章  国际人权法的产生(1969年)

第八章  “伟大事业”步入当代(1987—2005年)

第九章  当今的“伟大事业”(2006年)

第十章  “全人类”与“伟大事业”

尾声——“伟大事业”的未来

附件  实现《联合国宪章》目标:完成“伟大事业”的使命

索引

译后记

作译者简介


约翰·佩斯(John Pace),曾长期供职于联合国人权部门(1966—1999),并于1978—1994年担任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秘书,也是世界人权领域学者。其在任期间,先后负责联合国人权特别程序、技术合作、研究与发展等部门的工作,并在1993年维也纳世界人权会议及此前召开的政府间区域会议中担任协调员。自1999年从联合国机构离任后,约翰·佩斯主要受联合国指派,在利比里亚、黎巴嫩、伊拉克、印度尼西亚和尼泊尔等冲突后国家负责一些特别任务;同时,他还在世界各地多所大学从事讲学工作。正是这些经历使他清楚地认识到,有必要出版一部专著,以便于让读者了解世界人权领域的过去、当下与未来。
张伟,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任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季刊)主编、中国人权研究会《人权》英文期刊执行主编、荷兰博睿出版社“人权与善治”(Human Rights and Good Governance)系列丛书主编、《中国人权年刊》(Chinese Yearbook of Human Rights)联合主编等。长期从事联合国人权机制、“国家人权机构”以及工商业的人权责任等方面的研究,并多次参与国际人权领域的多边和双边对话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