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表妹”与多年好友网恋一年多,骗取13万余元,犯诈骗罪被判刑3年

甘肃宣威男子瞿某,与陆某是十多年的好友。在陆某让其介绍女朋友后,他便冒充自己的表妹与陆某网恋。一年多时间内,他以各种理由骗取陆某转账13万余元。

这一年多来,陆某一直未能约出“表妹”,报警后才发现,网恋中的“表妹”竟是好朋友瞿某本人。近日,宣威法院作出判决,瞿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瞿某与陆某是认识十多年的好友,二人经常形影不离。2021年,瞿某开始谈恋爱了,甜蜜的恋爱让陆某羡慕不已,于是他请瞿某介绍合适的姑娘给他认识。谁知,瞿某竟起了歪心思,将自己的微信小号推荐给了陆某,并告诉他这是自己表妹陈某的微信号,介绍“二人”认识。

陆某出于对瞿某的信任,并未与“表妹陈某”线下见面就加了微信。二人在聊天过程中,瞿某利用对陆某的了解,总是能聊在陆某的心上,令陆某感叹对“陈某”简直相逢恨晚。2021年7月至2022年9月,瞿某利用“表妹陈某”这个马甲,虚构本人及父母需要住院、妹妹上大学经济困难等各种理由,多次骗取陆某微信转账137000元。

一年多来,陆某不停转账,也不停地约“表妹”见面,但一直没能约出“表妹陈某”“奔现”,这时他才渐渐察觉出了不对劲,于是,他向当地警方报案。当地公安机关及时进行了侦查,发现微信上所谓的“表妹陈某”,其实就是瞿某本人,并且瞿某根本就没有任何表妹。

近日,宣威法院审理后认为,瞿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鉴于其坦白、认罪认罚、取得受害人谅解等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综上,依法判决瞿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000元。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编辑 杨珒 责编 冯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