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湖、昭阳湖、独山湖、南阳湖,被称为“南四湖”。
作为全国第六大、山东第一大淡水湖,南四湖自古便是大运河“千里赖通波”的航运要道,也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干线和重要调蓄枢纽。为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20余年间,山东将绿色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的持续动力,结出了累累硕果。
近年来,山东高度重视南四湖治理保护,坚决扛起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政治责任,将南四湖流域污染治理作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通水的前提和关键,创新实施一系列突破性举措全力推动流域综合治理。数据显示,自2013年11月南水北调东线正式通水以来,湖区水质每年均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标准。
2003年,山东探索推广“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确保南四湖水质得到显著提高。“治”即污染治理,实施全过程污染防治,引导和督促排污单位达到常见鱼类稳定生长的治污水平。2002年-2013年,山东南水北调沿线先后关闭了29家5万吨以下不能稳定达标的草浆造纸、酒精和淀粉企业(生产线),对178家企业进行了技改升级,对165家涉水企业实施了废水治理“再提高”工程。“用”即循环利用,充分利用流域内季节性河道、天然蓄滞洪区和闲置洼地,因地制宜建设不同规模的调蓄水库,建立区域规模化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建成再生水截蓄导用工程21个,年可消化中水2.1亿立方米。“保”即生态保护,在重要排污口下游、支流入干流处、河流入湖口及其他适宜地点,因地制宜建设表面流和潜流人工湿地94处,总面积达31万亩。2013年11月,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正式通水前,湖区水质已实现由劣Ⅴ类向Ⅲ类跃升。
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水十条”,湖区水质考核指标由2项(高锰酸盐值指数、氨氮)增加至21项。为保障湖区水质达标,山东修订《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持续开展人大执法检查;印发实施《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实施“1+1+8”污染防治攻坚战;修订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加严了指标限值;对入湖河流超标断面实施“挂号”管理,对责任县(市、区)予以环评限批;以控制断面为基本治污单元,构建“源头提质增效—过程拦截控制—末端生态修复”三级污染防控体系。“十三五”末,南四湖湖区水质保持在地表水Ⅲ类标准,流域内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96.3%。近年来,山东各地持续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取得了积极进展。山东对流域内跨界河流90个断面全部签订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累计兑付补偿资金2.61亿元。2023年9月,鲁苏豫皖4省相继发布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并于今年4月1日起统一实施。这一排放标准填补了全国跨省流域统一标准的空白,形成了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流域良性治理格局。围绕南四湖流域治理保护,山东也不断加大财政保障力度。2021年以来,省级财政落实资金23.69亿元,支持流域4市推动水污染防治、雨污合流改造等工作。发行专项债券80.97亿元,重点支持流域4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一泓清水永续北上。自2013年11月15日通水以来,南水北调干线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一直保持100%;南四湖水质显著改善,列为全国首批8个水质良好湖泊之一,2023年南四湖流域36个国控断面、南水北调东线13个国控断面以及省辖39条入湖河流优良水体比例均实现“三个百分之百”,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突破。不仅如此,通过多年来的治理,南四湖生物多样性也得到有力保护。植物种类达656种、鸟类达314种,曾绝迹多年的水雉、白枕鹤、东方白鹳等珍稀鸟类重现,被誉为“鸟中大熊猫”的震旦鸦雀和全球极危物种青头潜鸭在南四湖大量繁衍生息。微山湖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规模在国内位居前列,被评为“中国十大魅力湿地”,实现了水质改善与环境变美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