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怀柔区农业农村局近日联合开展罚没物品及禁用渔具集中销毁活动,将三来年罚没、收缴的电鱼设备、渔网、充气艇等涉渔违法案件作案工具进行了彻底销毁。
怀柔区是首都生态涵养区之一,全域全年禁止捕鱼,但仍有群众因个人私利罔顾法律,顶风作案。今年6月,怀柔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履职中发现这样一起案件:杜某某在怀河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高两河村段,采取放置地笼等方式,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域非法捕捞鲫鱼、鳝鱼等水产品被执法机关发现,现场扣押地笼三个、渔网一组、胶皮裤一套及非法渔获物38尾。在对杜某某住处进行搜查后,执法人员又查获绿色粘网一张。
经调查,杜某某于去年4月至8月间,曾多次在禁渔期和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销售金额达1万余元,严重损害了怀河水域渔业资源,破坏了怀柔区生态资源环境。
在对杜某某依法进行刑事追诉的同时,怀柔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也积极开展工作,通过支持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杜某某进行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最终令杜某某依法全额赔偿了相关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62190元,有效弥补了受侵害的社会公共利益。
“近年来,怀柔区检察院依托生态检察协作机制,持续加强与区农业农村局等行政机关的联动履职,严厉打击了一批破坏渔业生态资源的违法行为,此次集中销毁禁用渔具活动就是近年来怀柔区依法打击涉渔违法犯罪案件成效的集中展示。”怀柔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国超说。
据介绍,此次集中销毁活动采取公开方式进行,共销毁电鱼设备5套、渔网等违规渔具15000余米、充气艇及船只3艘。执法人员通过割裂、拆卸、锤击等方式,将三来年罚没、收缴的涉渔违法案件作案工具彻底销毁,以杜绝其再次流入市场和水域,同时有力震慑涉渔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群众的知法守法意识。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