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近日,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与共青城笠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银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笠、张娴签署《关于浙江银盾云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浙江银盾云科技有限公司12.2807%股权以人民币 42,802.32 万元转让给笠恒投资。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银盾云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