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民群众的健康摆在前面——新中国成立初期云南的疫病防治工作

  把人民群众的健康摆在前面

  ——新中国成立初期云南的疫病防治工作

 

  作者 曾黎梅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文献研究所)

  疫病防治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健康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1950年8月8日,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召开,确定了“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方针,用以指导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公共卫生工作。1951年9月,毛泽东指示“今后必须把卫生、防疫和一般医疗工作看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极力发展这项工作,对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以领导和帮助。”在党中央的工作方针指导下,云南省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将疫病防治工作有序开展起来。

  积极构建从省到地方的公共卫生体系

  医疗卫生工作是解放初期云南的一个工作重点。1950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昆明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简称昆明市军管会)卫生接管部开始接管昆明地区各级卫生机构,并根据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较少、云南多瘟疫、多传染病的情况,对卫生医疗行政事业机构进行改革。6月,以卫生接管部干部和原省民政厅第3科职员为基础,云南省筹组云南省卫生处(1951年7月改称“云南省人民政府卫生厅”),负责全省的卫生行政,工作重点是恢复和建立基层卫生机构,组织开展防疫、卫生保健及医疗工作。

  整顿改组后的医院、妇幼保健院、卫生试验所、医疗防疫队、中央防疫实验处等单位则成为卫生处直属机构。1950年7月,卫生处又陆续筹组成立滇西鼠疫调查防治工作团(后改名滇西防疫大队)、巡回医疗队、地方病(疟疾)研究所、病理研究所等15个直属机构。1953年4月,云南省卫生防疫站成立,下设卫生防疫、地方病防治、卫生宣传教育、行政管理等科室。随后又相继建立病毒性传染病防治、疟疾防治、鼠疫防治、地方病防治、流行病防治、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等卫生防疫机构和科研机构。至此,云南省人民政府卫生厅机构设置基本完备。

  与此同时,云南面向农村、边疆和民族地区,建立基层卫生组织,大力发展人民医疗卫生事业。1950年,省人民政府颁发《县卫生行政实验办法纲要》,通令各县筹设卫生院或卫生所。自1950年3月至1951年底,昆明市、曲靖、宜良、普洱、大理、保山、蒙自、玉溪、丽江、武定、楚雄、文山、昭通相继成立卫生科,管理所属各县(市、区)及直属机构的卫生行政事务。此后,省、州市、县三级卫生行政机构逐渐建立并得以完善,疫病防治工作逐渐步入正轨。在1951年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上,国务院提出了在县设卫生院,在区设卫生所,在村设卫生员的三级医疗卫生网的要求。到1952年底,云南全省卫生机构发展到268个、病床4086张、职工4808人。全省组织了8000多人参加预防接种,进行霍乱、伤寒、副伤寒疫苗接种79万人次。1953年,云南省卫生厅根据国家卫生部加强边疆民族地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示,成立云南省妇幼卫生工作队,在全省建立县级妇幼保健站63个。

  从省、州市、县的三级卫生机构的设置,到县、区、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建立与完善,全省的医疗卫生建设得到了极大改善和提升。1950年以后,人民政府组织医药工作者,研究配制霍乱药方分发各地使用,广泛开展群众性卫生运动,疫情得到控制,再无病例报告。1956年云南全省消除了鼠疫,1960年消除了天花。六七十年代以后,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百日咳等疫苗针对性疾病发病率显著下降,连续21年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空前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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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年12月1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西南局《关于禁绝鸦片烟毒的实施办法》的训令。

  广泛宣传树立民众疫病防治新观念

  疫病的治疗与预防,不仅依赖于医疗技术和水平的提高,还要改变人民群众的卫生习惯与思想观念。普及疫病传染知识及防治办法,成为疫病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1950年3月18日,昆明市成立防疫委员会,负责开展夏令卫生运动,进行清洁大扫除,改善水井、水源、厕所,疏通明沟暗渠,灭鼠灭蝇,卫生宣传等工作。1951年5月起,各市、县防疫委员会相继成立,卫生运动在全省范围内逐渐铺开。1952年5月至9月,云南省组织医务工作者对机关干部、高校师生、小学教师、中学生、居民卫生小组长、乡村卫生员等30469人进行培训,讲授有关传染病免疫和病媒虫兽的防治、灭杀知识,培训卫生防疫技术,发放宣传材料44000多份。再由受训人员利用流动宣传木牌,贴上各种卫生防疫知识图片,注以简单通俗的文字,置放于闹市或路边,让群众看图参观,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这一宣传方法深受广大群众喜爱。

  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分别于1952年5月、10月,1953年初,派出民族工作队第一、二、三大队前往保山、西双版纳、红河等边境一线开展工作。经历艰辛曲折后,民族工作队的疫病防治工作在边疆地区打开了局面。民族工作队医务人员在给群众治病的同时,通过举办实物图片展览,放映幻灯片,让群众用显微镜观察苍蝇、蚊子的病菌等方式宣传卫生知识。在西双版纳,民族工作队争取头人支持,诊治复杂病症,普及科学知识,召开民间草医、巫医的会议,通过分类施策,工作队的疫病防治工作不断打开局面,许多病人康复,医疗队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越来越大,人民群众把医疗队看成救命恩人。

  为了使医疗工作从以治为主提高到以防为主和防治结合阶段,工作队集中精力宣传,领导人民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经过民族工作队和医疗队与各村寨人民同吃同住同劳动,环境卫生大大改善,发病率有所下降,每天找医疗队看病的人数大大减少,许多地方病、流行传染病等都得到了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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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卫生运动宣传标语(1958年3月)

  大力培养边疆民族地区医务工作者

  解放后,党和政府把医疗卫生工作“面向工农兵”作为我国卫生工作方针之一,要求“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中去”,“支援老、少、边、穷地区的医疗卫生建设”。广大医务工作者为响应党和毛泽东主席的号召,纷纷到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一大批医疗队和专家赴云南少数民族聚居地服务。工作队发放大量预防药剂,着重消除病源,提高预防能力,积极培养当地少数民族卫生人员。

  云南省先后组织巡回医疗队13支队伍,分赴丽江、保山、普洱、蒙自、文山、宜良各专区,进行免费治疗、预防注射、接种牛痘、妇幼卫生宣传、培养民族卫生干部和各村社卫生队伍。1951年4月,成立省巡回医疗队到丽江、普洱等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疾病防治工作。1952年4月,云南卫生厅组织民族卫生巡回医疗队,深入保山、潞西、陇川、瑞丽等地开展工作。1953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派出兄弟民族卫生巡回医疗队在泸西、瑞丽、陇川等地开展兄弟民族卫生工作,培养少数民族卫生干部127名。1955年9月,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为少数民族培养医药卫生人才,学生来源于云南民族学院的文化补习班,有回、傣、彝、傈僳、藏、纳西、景颇、苗、白族,经过3年培养,基本掌握了常见多发病的诊治技术,这批学生回原地工作后,大多成为当地基层卫生技术骨干。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55年底,云南省鲁甸、昌宁、呈贡、师宗、昆明等65个县,共训练农业生产合作社保健员、接生员6336人。云南各专、市、县也致力于培养民族卫生员,如保山专署为适应边疆需要,逐步开展边疆地区的卫生工作,在芒市举行了“保山民族卫生员训练班”。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在全体医务工作者和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短短几年时间里,一些肆虐云南几百年的烈性传染病被消除或有效控制,逐步改变了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卫生落后的状况。边疆人民群众感慨道:“从前国民党时代,我们不但不懂讲卫生的好处,而且有了病也没有办法医治。今天有了毛主席,我们也懂得讲卫生,有病也有人帮忙治疗了。我们要听毛主席的话,加强团结,来保卫我们祖国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