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除痼疾 千年积弊一朝革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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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禁烟禁毒委员会转发西南卫生部编印的小册子《为什么要禁烟》封面

  作者 和丽琨 云南省档案馆

  由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长期影响,解放初期云南遗留下的旧社会痼疾很多,尤其突出的是吸食大烟和卖淫嫖娼。新中国成立后,云南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绝鸦片烟毒和卖淫嫖娼的斗争。

  解放前的云南是烟毒较盛的省份,在封建军阀和国民党的统治下,反动政府长期依靠鸦片收入作为其财政主要来源。虽然表面佯为施禁,但实行的却是两面政策,一面采取所谓“寓禁于征”的政策作为敛财手段;一面则由少数官僚财团独占经营鸦片贸易,使得鸦片流毒遍于全省。广大土地不生产粮食而用来种植罂粟,造成粮食日益缺乏,人民生活困苦不堪,更为严重的是许多人深染鸦片烟毒。据估计,当时全省吸食大烟的人数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种烟土地面积占到全省耕地面积的五分之一。迫于鸦片的危害,清朝政府以及国民政府都曾多次推行禁烟政策,但鸦片烟毒从未真正禁绝。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极为重视禁毒工作,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先后颁布若干禁毒法令、条例、办法,对种毒、贩毒、吸毒给予了有力打击。1950年2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云南省政府于1950年6月发布布告,先严厉禁止种植鸦片和严厉禁止贩运制造烟毒及开设烟馆,再分别有步骤地禁止吸食,把烟毒的来源肃清,传播烟毒的机会根除,再逐步减少吸食的人数,并指示所属各级政府严禁鸦片,成立禁烟禁毒委员会,负责推动工作,又结合减租、退押、清匪反霸,号召改种粮食及经济作物,生产有困难者政府还给予籽种、救济贷款解决困难。同时严厉禁止贩运、制造烟毒,发动群众检举,在交通要道进行检查,组织力量侦缉。在禁止吸食方面,除宣传教育外,部分地区还成立了戒烟所,帮助大批瘾民戒断了毒瘾。

  1951年3月,省政府组织了工作组到大理、蒙自、昭通等专区重点检查。由省农业部门拨给各地贷放备荒籽种基金粮、冬耕籽种贷款,省民政部门垫款配制戒毒药品,各地贸易部门收购烟籽榨油等办法解决种烟户生产及生活上的困难和瘾民戒毒的医药问题。

  1952年7月,先后在67个县市开展了轰轰烈烈的肃毒运动。组织群众学习讨论,以说书、快板、演剧、花灯等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形成了全省禁毒运动的高潮。1953年,各专县组织力量在过去种鸦片地区进行检查,各地公安、海关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进行查缉,经省委批准实施省公安厅拟制的对毒犯的处理意见,发各地执行。

  1950年至1953年,经过四年的时间,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禁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基本上扫除了烟毒的危害,全省80%以上的瘾民戒断烟毒,种植鸦片现象已基本得到遏制。

  禁绝卖淫嫖娼活动是扫除旧社会痼疾的另一项重要任务。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彻底废除娼妓制度。1950年6月20日,昆明市公安局统一指挥,以8个区分局的干警为主,组织2000多名干部群众,连续10个晚上对妓女、小偷等社会渣滓进行收容,共收容娼妓900多人。

  1953年9月开始,昆明市对娼妓进行了集中突击整治,首先,昆明市民政局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了三个月的调查审核工作,确定了收容改造的对象、原则,抽调工作能力较强的干部组成管教干部队伍,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了医务组,在有关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做好了集中收容改造的物质条件。1953年12月7日,省政府批准昆明市政府实行“收容妓女行动计划”,12月16日晨,在昆明市民政局、公安局、各派出所、街道治安委员的密切配合下开始突击收容,共收容妓女156人,老鸨、钓台40人,之后分三个阶段对收容的妓女进行了教育改造,帮助她们戒除毒瘾,治疗疾病,使她们都获得了新生。之后,各地出现的个别卖淫活动者,按治安管理规定纳入正常的管理教育,屡教不改者送劳动教养。

  由于制定了正确的方针政策,收容改造娼妓工作达到了标本兼治的目的。通过收容教养,既改造了她们的思想,又锻炼了她们的劳动能力,使她们能够自食其力,走上新生的道路。至1957年,全省大部分城市中卖淫活动基本禁绝。

  (本版图片由云南省档案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