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一区招聘!事业编制!

蚌埠高新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人才引进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蚌埠高新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人才引进专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综合保税区工作,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bengbu.gov.cn/)、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htz.bengbu.gov.cn/)上统一发布。 


蚌埠高新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人才引进专项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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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1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