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良好的富顺县文化旅游形象,提升富顺县文化旅游传播影响力与美誉度,全力推进富顺县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富顺县文化和旅游形象宣传语,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征集阶段:2024年11月11日—11月24日 (二)作品评选阶段: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
本次征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有权利参加。
(一)征集分为两个赛道:文旅名片、宣传口号。投稿人可以至少选择一个赛道参加征集。其中:“文旅名片”以四字短语为一组,至多不超过四组短语;“宣传口号”不限字数,原则上不超过一句话。(二)作品要能够充分反映富顺县文化和旅游特色优势,以及富顺县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召力、亲和力和宣传效果,适用于富顺县文化旅游和城市宣传推广的需要。(三)作品应当主题鲜明、语义完整、语言凝练、内容精炼,朗朗上口,易读易记,方便传播,应附不超过300字的创意说明。(四)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一)本次征集仅接受电子邮件方式投稿。
(二)投稿人需按要求填写《富顺县文化和旅游形象宣传语征集表》(附件1)和《作品原创承诺书》(附件2,须经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文档),将以上2个文档置于同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规则为:“富顺县文化和旅游形象宣传语+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979876612@qq.com;
联系人:颜老师,联系电话:0813-5890630;吴老师,联系电话:15281309395。
(一)征集人将成立评审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入选作品。
(二)评选结果将在富顺县人民政府网、富顺融媒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媒体上公布。
本次对两个赛道入选作品将分别评选5-10个优秀作品, 优秀作品获奖者将获得富顺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颁发的入选获奖证书,并获得1000元奖金。(一)投稿作品应当为原创未发表作品,不得侵犯任意第三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否则投稿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二)本次征集入选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自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均归征集人所有(法律规定只能由投稿人享有的权利除外),在今后使用作品时,不向投稿人支付任何费用。投稿人不得再将入选作品作为其他用途。(三)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先后为序),所有征集作品不再退还。(五)征集人在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直接删除。对于入选作品,除及时通知投稿人以外,征集人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六)凡参与此次征集的投稿人即为同意本公告所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征集人无需另行与投稿人签订任何协议。(七)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富顺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