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6月1日起
这两类人禁止从事学前教育行业
时速新闻评论员 安多鱼
这两类人将不被允许从事学前教育行业。
在今天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专家介绍了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其中第四十四条明确了两类从业禁止情形。
一类是具有虐待、性侵害、性骚扰、拐卖、暴力伤害、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另一类是有酗酒、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等其他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情形的。
此外,第八十条还针对幼儿园教职工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歧视、侮辱儿童等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要求幼儿园或者有关部门要依法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理。
《学前教育法》的出台,补上了这一行业在立法方面的缺失,第四十四条特别强调了从业人员入职前的背景调查,有助于提高准入门槛,从根本上减少危害儿童身心安全情形的发生。
近些年,屡有幼儿园教师体罚、虐待幼童的新闻发生。11月7日,安徽省六安市快乐阳光爱贝贝幼儿园教师靳某体罚学生,对部分孩子殴打、玩弄、用竹签扎嘴,另一位当事老师全程无视,冷漠麻木。
一位家长痛心地说,这个班级原来在另外一间教室里面上课,刚刚换了教室,老师可能没注意到有监控,这才被家长发现了殴打、虐待幼童的行为。
目前,靳某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相信,任何家长把孩子送进这样的幼儿园都会后怕,尽管它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快乐阳光爱贝贝”。
《学前教育法》将于明年6月1日正式实施,希望实施前制定出系统、完整、科学、严谨的入职背景调查表格和流程并严格执行,把一部分不适合从事学前教育的人员筛选出去,让真正懂幼教、有爱心的教师陪伴学前儿童度过一个快乐的童年。
▌编辑:杜静 刘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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