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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公安机关二O二四年第四季度

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计划


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沂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4季度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共605名,其中:

1.临沂市公安局机关35名;

2.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130名;

3.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25名;

4.临沂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6名;

5.临沂市公安局临港分局20名;

6.临沂市公安局沂河新区分局50名;

7.郯城县公安局50名

8.兰陵县公安局59名;

9.沂水县公安局50名;

10.沂南县公安局100名;

11.费县公安局50名;

12.蒙阴县公安局30名。


主要协助民警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体职位计划设置及专业要求等如下

《临沂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4季度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郯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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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纳入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临沂市户籍;

(三)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具体职位年龄要求见附件1;

(四)勤务警务辅助人员须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不同职位具体学历要求见附件1;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录程序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现场报名、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签订合同。


(一)现场报名


  1.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日

郯城县公安局报名地点:郯城县公安局西副楼一楼(郯城县北环路33号)

咨询电话 :0539-6153554


2.现场报名需要携带的材料


3.现场报名要求


参加现场报名须本人到场,工作人员依据招录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成功的考生准予参加体能测评,并当场签定《诚信承诺书》(附件3)。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体能测评、考试、体检、考察等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可即时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体能测评


报名成功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通知在临沂市公安局官网公示公告栏适时发布。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4)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主要测试考生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录职位工作需要,不计入综合成绩。体能测评必须由应试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全部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临沂市公安局官网公示公告栏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笔试的具体事项。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和时事政治等内容。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招录职位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临沂市公安局官网公示公告栏适时发布,并明确面试具体事宜,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统筹、计划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随机应变、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作为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政治考核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员。体检指定市内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存在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人员递补


因主动弃权或考试、体测、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等造成的职位空缺,原则上从同一职位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职位空缺实际需求,必要时安排跨职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安排到对应用人单位参加工作。入职一个月内,组织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八)补充录用


本次招录综合成绩三个月内有效,录用后三个月内因终止劳动关系造成招录名额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从该职位参加面试但未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如空额职位无递补人选,可经本人同意后在同一个工作单位内跨职位等额递补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将在临沂市公安局官网公示公告栏适时公开发布。


五、待遇保障


新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月工资标准在1820元-3800元之间,转正后工资标准为2200元-4750元之间(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各工作单位具体工资标准见附件1(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转正定级后按层级工资落实。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相应的工作生活保障,统一服装、标识。


六、其他


报考人员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试辅导培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开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本简章由临沂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临沂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8日


来源:临沂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