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法明年六一实施,教育部: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新京报讯(记者冯琪)11月11日,教育部召开发布会介绍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的有关情况。针对高度关注的违背儿童成长规律的教育“抢跑”、幼儿园“小学化”等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田祖荫在会上表示,将深入治理幼儿园、小学超前超纲教学的不规范办学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学前教育法分为总则、学前儿童、幼儿园、教职工、保育教育、投入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9章,共85条,将于明年6月1日起施行。

“学前教育法提出了学前教育瓶颈问题的破解之道。”田祖荫指出,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依然是国民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资源结构性短缺,投入保障、师资队伍建设、规范监管等方面的体制机制仍不完善,严重制约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学前教育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解决学前教育深层次瓶颈问题,做出系统制度设计和规范,全面构建了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保障机制。

田祖荫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学习贯彻学前教育法。一是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适应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科学规划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巩固提升普及普惠水平。一方面保障普惠性资源有效供给,优化资源布局,增加人口流入地区普惠性资源特别是公办资源,加强人口流动变化较大地区入园供需监测,确保有效满足需求的同时,避免资源浪费。另一方面提高资源供给水平,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当地实际优化班额和生师比,改善办园条件,实现更高水平资源优化配置。

二是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各地依法建立完善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将财政补助经费列入各级政府预算,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建立省市县财政补助经费分担机制,制定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健全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做到“预算有科目,拨款有标准,分担有机制,资助有制度”。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严格幼儿园教师资质条件,把好教师入口关。

三是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监管体系。严格源头监管,推动各地严格把握幼儿园设立条件,加强幼儿园办学资质审核,督促幼儿园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经教育部门依法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再进行相应法人登记。牢牢把握法律在幼儿园卫生保健、安全防控、师德师风、收费行为、财务管理等方面划出的红线底线。对违法违规办学的,教职工存在师德师风问题、侵害幼儿权益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引导幼儿园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支持幼儿主动探究学习,促进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健康快乐成长。规范监管在幼儿园推行使用的课程教学资源。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等不规范办园行为。

违背儿童成长规律的教育抢跑问题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如何强化幼儿园和小学的双向衔接,避免学前教育活动的小学化倾向?对于该问题,田祖荫指出,3到6岁的儿童以具体的形象思维为主,尚不具备理解抽象文字符号的能力。因此如果是提前学习小学的课程内容,不仅会剥夺孩子的童年快乐,更会挫伤他的学习兴趣,影响他的身心健康发展。

下一步,田祖荫表示,教育部将抓三个重点:第一是加强专业指导,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的作用,切实提高幼儿园入学准备和小学入学适应教育的有效性。第二是加大社会宣传,要利用各种平台,面向家长、幼儿园和小学持续宣传科学的衔接理念和方法,不要制造焦虑,不要给孩子增加额外的负担,幼儿园就是让孩子安全地玩儿、健康地成长、快乐地生活。第三是强化规范监管,要深入治理幼儿园、小学超前超纲教学的不规范办学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的倾向,确保学前教育法的规定能落到实处。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