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1800余万元,伍奕蓉受审

2024年11月6日,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百色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伍奕蓉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至2021年,被告人伍奕蓉利用担任平果县副县长、田东县副县长、百色市体育局局长、凌云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广西凌云县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平果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梁某等7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土地用途变更和学校筹建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00余万元。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伍奕蓉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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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伍奕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伍奕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因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被告人亲属、部分党员干部旁听了庭审。

记者注意到,2024年3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伍奕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伍奕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8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伍奕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通报称,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百色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伍奕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伍奕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廉洁底线失守,纵容、默许配偶利用其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伍奕蓉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伍奕蓉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伍奕蓉决定逮捕。

消息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伍奕蓉(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伍奕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4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伍奕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伍奕蓉(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伍奕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伍奕蓉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平果县副县长,田东县副县长,百色市体育局局长,凌云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广西高院、高检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黄馨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