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选举并聘任曹原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故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郭建淼先生变更为曹原基先生。近日,公司已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事宜,并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取得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为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11000737443324E,类型是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住所位于许昌市东城区魏文路北段,法定代表人为曹原基,注册资本为壹亿零贰佰万圆整,成立日期为 2001 年 11 月 30 日。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本次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