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伍勇
11月10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德阳公安交警获悉,近期,广汉市连山镇中心卫生院存在驾驶人未到体检现场,体检医生采集驾驶人现场照相使用照片代替的情形,经核查,该卫生院使用照片代替现场照相所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均属虚假证明。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德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出具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的通知》[德公交支发(2024)10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卫生院作出处理。
停止认可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停止认可广汉市连山镇中心卫生院出具的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并通报德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年后视其整改情况并征求德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意见后,确定是否恢复认可该院出具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通知驾驶人重新体检。对广汉市连山镇中心卫生院出具的虚假身体条件证明相关机动车驾驶证进行锁定,该院协助交警支队通知驾驶人重新进行体检,对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给予降低准驾车型或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理。
对外公示停止认可体检证明。交警支队通过交管12123APP以及德阳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对外公示停止认可广汉市连山镇中心卫生院出具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同时,希望各医疗机构吸取教训,杜绝出具虚假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再次发生,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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