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7个月,东吴证券被立案调查的处罚落地。
日前,东吴证券发布公告称,因涉嫌国美通讯、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2024年4月8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同年1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调查结果,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东吴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罚没金额合计超过1300万元;对签字的四位保荐代表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70万元不等的罚款。
时隔7个月立案调查结束,东吴证券拟被罚没上千万
调查显示,在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东吴证券作为承销保荐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审慎核查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张琦、王新为签字保荐代表人。
据了解,国美通讯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收入57823.56万元、营业成本57459.25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61.53%、营业成本的62.18%,而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虚假贸易业务收入数据。
在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根据调查,东吴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含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蒋序全、李佳佳为签字保荐代表人。
2013年至2020年,紫鑫药业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导致公司年报涉嫌存在重大遗漏;2014年至2021年,公司涉嫌虚增林下参采购成本,以虚增存货;2017年至2018年,公司通过舞弊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中国证监会认为,东吴证券在上述项目中未勤勉尽责,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对此,拟决定对东吴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就国美通讯保荐及承销项目罚没715.04万元,就紫鑫药业保荐项目罚没620.4万元;对张琦、王新、蒋序全、李佳佳四人给予警告,前二人均被处以70万元罚款;后二人分别被处以20万元、10万元罚款。
东吴证券表示,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对于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认定的问题及处罚,公司诚恳接受处罚,并将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全面加强管理、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强化投行业务内控机制,勤勉尽责,规范运作,全面提升投行执业质量,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责任。
年内多次被监管点名,投行业务收入下滑
今年以来,东吴证券多次被监管点名。2024年2月,东吴证券因聘任独立董事流程中,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案时间明显迟延,聘任流程存在重大瑕疵而收到上交所监管警示。东吴证券也因此成为去年9月《独董办法》施行以来,首家因独董聘任流程问题被罚的上市券商。
2024年1月,因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剑牌农化”)及其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上交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此前,东吴证券的相关保荐代表人曾因剑牌农化保荐业务被出具警示函,具体事由是保荐代表人在执业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应收票据等事项的核查不充分。
同时,东吴证券保荐的两家IPO公司建科集团、恒兴新材也出现了“一查就撤”的情况。2020年12月,建科集团、恒兴新材IPO申请获受理,保荐人均为东吴证券,但在被抽中现场检查后10天,两家公司均于2021年2月撤回了IPO申请。
随后2023年,恒兴新材再次冲击IPO,并更换了保荐人。在相关《审核问询函》中恒兴新材表示,前次申报中,发行人于2021年1月被抽到现场检查,前任保荐机构因考虑到申报材料中存在部分关联交易等信息存在遗漏、对自身工作质量缺乏足够信心等因素,担心因工作质量使保荐机构自己可能面临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故与发行人多次沟通想要撤回材料。
恒兴新材称:“发行人对自身经营状况、内部控制情况等有信心,认为不存在影响发行上市条件的情况,但经前任保荐机构反复要求,最终还是撤回材料。”
从业绩来看,2024年前三季度,东吴证券实现营业收入84.37亿元,同比增长4.98%;实现归母净利润18.32亿元,同比增长4.93%。其中,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5.13亿元,同比下降43.45%。
对于前三季度投行业务收入下滑的问题,东吴证券表示,主要因资本市场股权融资节奏阶段性放缓,较去年有一定程度下降。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胡萌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