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风肇庆消息:日前,肇庆市纪委监委对肇庆市广宁县纪委原常委、县监委原委员、三级主任科员江先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江先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执纪违纪,跑风漏气,泄露纪律审查工作秘密;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江先毅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肇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江先毅开除党籍处分;由肇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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