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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内财产协议概述
婚内财产协议,是指夫妻之间对财产自由处分所做的协议。根据《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内财产协议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它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财产的归属,有助于夫妻双方理清家庭财产状况。其次,一份清晰完善、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可以规避财产问题的争执,尤其是在离婚后财产分割的争夺纠纷中,能够减少矛盾和冲突。例如,在一些夫妻财产保护意识高的家庭中,通过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可以明确各自财产的范围,避免离婚时因财产分割不清而产生纠纷。再者,对于资产悬殊的夫妻,婚内财产协议可以避免家族企业因子女离婚而面临财产分割的风险。
总之,婚内财产协议在现代婚姻关系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性,它为夫妻双方提供了一种明确财产归属、解决财产纠纷的有效方式。
二、协议应具备内容
(一)双方基本信息
在婚内财产协议中,明确双方基本信息至关重要。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的记录,能够准确确定协议的主体,避免在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中因主体不明确而产生争议。例如,在实际案例中,有的夫妻在签订协议时未详细填写双方信息,当出现财产争议时,一方对协议的有效性提出质疑,导致解决纠纷的过程变得复杂。
(二)财产项目
财产项目的明确涵盖了房产、车辆、存款、股票、贵重物品以及相应财产收益、补偿归属等。据统计,在众多婚姻家事案件中,房产和车辆往往是争议较大的财产。对于房产,应明确其购买时间、登记在谁名下、是否有按揭贷款等具体情况,并约定归属。车辆的品牌、型号、购买价格以及所有权归属也需清晰界定。存款方面,要明确现有存款数额以及未来可能产生的存款归属。股票等金融资产的价值波动较大,可约定其收益的分配方式。贵重物品如珠宝首饰等,应详细描述其特征和归属。
(三)将来取得财产
将来取得财产的归属确定包括未来薪资收入、继承、赠与所得财产等。对于未来薪资收入,可根据夫妻双方的职业特点和收入预期进行约定。例如,一方是企业高管,收入较高,双方可以约定其未来薪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归属于另一方。继承和赠与所得财产的归属也应明确,避免在实际发生继承或赠与情况时产生纠纷。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若无明确约定,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债权债务归属及追偿责任
明确债权债务归属以及追偿责任是婚内财产协议的重要内容。在婚姻关系中,可能会产生各种债权债务。例如,一方因经营生意而产生的债务,应明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约定为个人债务,应明确负债方的清偿责任以及对另一方造成损失时的赔偿责任。同时,对于债权的归属也应明确,如一方对外借贷产生的债权,可约定由负债方归还的本金及利息归各自所有。
(五)与离婚协议区分
婚内财产协议仅仅是对夫妻婚内财产归属所做的约定,应与离婚协议做区分。离婚协议通常涉及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补偿等事项,且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而婚内财产协议不以离婚为前提,主要是对夫妻现有及未来可能取得的财产进行约定。在实际操作中,应避免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出现“离婚财产归谁所有”等类似表述,以免被法院认为是离婚协议,从而影响协议的效力。
三、生效条件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协议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这是婚内财产协议生效的重要前提。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夫妻财产契约时依法应当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同时,当事人一方的男性不得早于 22 周岁、女性不得早于 20 周岁。只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才能确保双方在签订协议时能够充分理解协议的内容和后果,做出真实、有效的意思表示。
(二)书面形式约定
男女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这是法律明确要求的形式。书面形式可以避免口头约定的不确定性和争议性,便于双方在日后发生纠纷时能够有明确的依据。同时,书面协议也更容易被法院认可和执行。在实际操作中,协议应当详细、明确地列出双方的财产情况和归属约定,避免模糊不清或产生歧义。
(三)合法合规及真实意愿
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这意味着协议不能规避法律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的利益,也不能约定处理其他家庭成员或第三人的财产的归属。例如,不能约定生男就支付生活费,生女就离婚等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同时,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能在一方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如果被逼无奈要签订内容不平等的协议,此时一定要注意保存自己被逼迫的证据。如在一个案例中,当事人在出轨后被妻子胁迫签了一份明显有失公平的协议,后在律师的建议下,他与妻子沟通进行取证并录音,最终成功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签订协议,该协议被撤销。
四、无效情形
(一)五种无效情况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有以下 5 种情形是无效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例如,一方为了获取国家财产,通过欺诈手段让另一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将本应属于国家的财产进行不合理分配,这种协议自然无效。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比如夫妻双方为了逃避对第三人的债务,恶意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将所有财产归一方所有,这种协议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不具有法律效力。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表面上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对财产进行分配,实际上是为了进行非法洗钱等活动,这样的协议无效。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若协议内容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会被认定无效。比如约定财产分配方式严重不公平,导致一方生活陷入困境,影响社会稳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必然无效。例如,法律规定某些财产不能进行私自分配,而夫妻双方在协议中对这类财产进行了约定。
在日常办案过程中最常见的就是“净身出户“协议,很多朋友都不理解”对方都出错了,我让他净身出户怎么就不合理了?”这是因为多数这类协议中往往只约定了对方的义务,却完全剥夺了对方分割财产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两个人共同的财产,而净身出户明显有失公平。还有一种在协议中约定“财产归我,债务归你”这种也是不合理的。对于这种明显不公的协议,你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二)限制效力的约定
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不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的约定,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对第三人的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这类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该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的约定: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若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如果对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用。
五、有必要签订情况
(一)财产保护意识高
当夫妻双方财产保护意识高时,他们会担心离婚时财产按照平均分割的方式可能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在现代社会,人们对个人财产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尤其是在婚姻关系中,双方都希望能够明确财产的归属,以避免潜在的风险。例如,一些夫妻在婚后共同努力积累了一定的财富,但对未来的婚姻走向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确保自己在离婚时能够保护自己的财产,他们会选择签订婚内财产协议。通过明确财产的归属,可以让双方在婚姻中更加安心,也有助于减少因财产问题而产生的矛盾。
(二)资产悬殊
在一方或双方家族资产雄厚的情况下,一旦子女离婚,就可能面临分割一半财产的风险,这对家族企业尤为不利。为了避免资产混同及婚变析产,通过夫妻财产协议来明确财产归属就成为了首选项。例如,一些豪门家族,为了保护家族财富的传承,会要求子女在结婚前签订财产协议。这样可以确保家族企业的稳定发展,同时也能减少因婚姻问题而对家族财产造成的影响。
(三)感情出现危机
当夫妻双方感情出现危机时,一方可能愿意通过签署协议给予另一方一定补偿。这种情况下,婚内财产协议可以作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明确双方的财产分配,避免在离婚时因财产问题而产生更大的矛盾。例如,一方在婚姻中出现了过错行为,为了挽回婚姻或者弥补对方的损失,可能会同意签订协议,将部分财产给予另一方。
(四)形婚人群
对于形婚人群来说,通过协议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他们的隐私及权利。形婚通常是指形式婚姻,即婚姻只有形式,无实质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能没有真正的感情基础,但为了满足某些特定的需求而结婚。例如,同性恋者为了应对家庭压力或社会期望而选择形婚。通过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可以明确双方的财产归属,避免在离婚时因财产问题而暴露自己的真实情况,同时也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再婚家庭
再婚家庭一方或双方,经历过一段不完美的婚姻后,会更加理性地考虑财产问题。在再婚家庭中,双方可能都有自己的子女和财产,为了避免在离婚时因财产分割而产生纠纷,他们会更有意愿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例如,再婚夫妻可能会在协议中明确各自财产的归属,以及在离婚时如何分割财产,以保障自己和子女的利益。
(六)大型公司或上市公司大股东
此类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影响的不仅是一个家庭,还可能是所供职或控制的公司发展,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和其他股东会要求当事人在婚前用书面协议的形式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大型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如果其婚姻出现问题,可能会导致公司股价波动,影响公司的稳定发展。通过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可以明确夫妻双方的财产归属,避免因婚姻问题而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六、财产分割效力
(一)婚前及婚内收入归属约定效力
一般情况下,婚内财产协议对婚前财产、婚内共同收入归属的约定有效,夫妻双方应当遵守。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该约定可能会被撤销。例如,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根据法律规定,婚内协议一方将自有房产赠与对方或者约定共有的,在房产过户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除非赠与行为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例如,在某些案例中,夫妻一方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在房产过户之前,双方感情破裂,赠与人想要撤销赠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会支持赠与人的请求。
此外,如果婚内协议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抚养、补偿等事项作出约定的,因这些约定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等同于离婚协议,所以离婚前不生效,任一方可随时反悔。但协议中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等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同协议中其他条款的效力。
(二)离婚协议效力问题
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生效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时条件方成就。如果签订离婚协议而未前往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便双方又诉讼离婚,该离婚协议约定的条款也不发生效力。这是因为离婚协议的生效需要特定的程序和条件,只有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离婚协议与婚内协议约定有冲突,以离婚协议为准。这是为了确保在离婚过程中,双方的财产分割和其他事项能够得到明确的处理,避免因协议之间的冲突而产生纠纷。例如,夫妻双方先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后又签订了离婚协议,且两份协议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存在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以离婚协议为准进行判决。
七、注意事项
(一)书面协议
依据我国《民法典》,婚内协议约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很多当事人在咨询时称结婚后所有财产都是口头约定归谁,一旦离婚,纠纷就会产生。没有书面协议,就不符合法律关于婚姻财产协议的形式要求,也就不会得到法院的主张。例如在实际案例中,夫妻双方口头约定财产归属,离婚时一方否认有过该约定,导致双方陷入财产纠纷,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解决。所以,签订书面协议是确保婚内财产协议有效的重要一步。
(二)明确约定
在起草婚姻财产协议时,一定要约定明确。不能只约定了房屋和股权的归属,而没有对婚内财产产生的经营所得进行约定,否则只能按照法定的夫妻财产共有制处理经营所得。例如,夫妻双方仅约定了房产的归属,但未明确房产出租所得收益的归属,当房产出租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时,双方就可能因收益归属问题产生争议。所以,约定要具体明确,不仅要约定现有的财产归属,还要对婚内收益归属进行约定,当然,当事人认可婚内所得实行共有制的除外。
(三)无权处分他人财产
婚内财产协议只能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约定,不能将其他人的财产作为夫妻财产进行约定。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会将家庭共有(与父母亲、孩子共有)的财产作为夫妻财产进行约定,或者将公司资产作为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财产进行约定,这些都属于无权处分,会导致约定无效。例如,夫妻一方将与父母共有的房产约定归另一方所有,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四)平等自愿
协议必须保证是在双方平等协商且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不允许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否则协议无效。对于胁迫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协议,如财产归一方所有,而债务却归另一方所有的约定,或者很多忠诚协议中会约定一方对婚姻不忠,则离婚时净身出户,类似约定也会因为显失公平而不被认可。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例如,一方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了明显不公平的协议,事后通过录音等方式收集证据,成功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签订,最终使协议被撤销。
(五)房产过户
一方将自己房产赠与另一方,如不予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即使双方签了书面赠与协议或财产约定,那赠与方是可以撤销的。因此,建议受赠方在表示接受赠与后应尽快办理过户手续。例如,夫妻一方为表忠心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迟迟不办理过户手续,后来双方感情破裂,赠与方撤销了赠与,受赠方因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而失去了房产的所有权。
(六)放弃继承权约定
在婚姻财产协议中约定“一方放弃对另一方财产的继承权”在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因为继承权是继承发生(被继承人死亡)时才产生的权利。所以,不建议在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一方放弃对另一方财产的继承权。例如,夫妻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一方放弃对另一方财产的继承权,但在实际继承发生时,该约定可能因存在争议而无法得到执行。
(七)与离婚协议书区分
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离婚未离成,则协议不生效。协议中应避免出现离婚财产归谁所有,离婚时双方同时按本协议分割财产,一方出轨则净身出户等表述,否则可能被法院认为是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约定。例如,夫妻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其中包含“如果离婚,财产归一方所有”的条款,后来双方没有离婚,该协议被法院认定为不生效。
(八)不能逃避债务
有些夫妻为了躲避债务,故意在协议上约定将财产给予一方,义务给予另一方,但这张协议仅在夫妻之间有效,无法对抗债权人。另有一些夫妻进行约定财产,而不约定债务,最终导致财产各归各,但债务却需要共同承担的不公平结果。例如,夫妻双方为逃避债务签订协议,将财产归一方所有,债务归另一方所有。当债权人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时,法院可能会认定该协议对债权人无效,夫妻双方仍需共同承担债务。
八、协议范本分享
以下为大家分享一些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范本,希望能为有需要的读者提供参考。
范本一: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相关合法拥有的财产归属约定如下:
婚姻财产范围及归属:
房屋:
汽车:
银行存款:户名为乙方的(账号)银行存款 元为乙方婚前所有,归乙方所有;
其它共同财产
房屋:
汽车:
银行存款:户名为乙方的(账号)银行存款 元为乙方婚前所有,归乙方所有;
其它乙方个人财产:(见财产详细清单二)。
房屋:
汽车:
银行存款:户名为甲方的(账号)银行存款 元为甲方婚前所有,归甲方所有;
其它甲方个人财产:(见财产详细清单一)。
甲方的婚前个人所有财产:
乙方的婚前个人所有财产:
甲乙双方的婚后共同所有财产:
对于个人财产处理的约定
对于共同财产处分的约定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现有债务约定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其他债务的约定
对于子女___抚养费用的约定
损害赔偿的约定:如一方由于____主动提出离婚的(或不提出离婚),且无过错方有证据证明其存在的,除按照上述原则分割财产,债权及债务外,有过错方应支付给无过错方精神赔偿损害金______万元,支付方式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直接以现金支付给对方。
双方因为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加以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范本二:
男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女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男女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登记结婚,且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有关财产归属约定如下。
婚后购买的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车辆,现双方约定一致,该房产归女方个人所有,男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前协助女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若该车辆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男方不得与女方以外的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不犯原则性错误、不得有任何出轨行为(包括主动打电话的行为),如若再犯,必须同意与女方马上签字离婚,保证人不得提出异议。
男方应如实交待并上交具体的财政(例如工程款),处理超过__________元财产或存款时,须同女方协商处理。
男方此次的出轨行为严重伤害了女方,需向女方赔偿________元精神损失费,另每月需向女方支付生活费______元(不含孩子学费)。
男方保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不乱发脾气,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承担起作为儿子、老公、爸爸该承担的责任。
若因男方的出轨,导致婚姻破裂,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男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男方所有的份额,共同债务全部由男方承担,孩子归男方抚养。
本协议签订之后新增财产仍按照本协议处分原则,归女方所有。
本协议未明确说明的所有其他财产的归属,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按本协议约定处理财产时,如财产所有权人需要办理有关登记或变更登记,另一方应配合,过户费用由男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范本三: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相关合法拥有的财产归属约定如下:
婚姻财产范围及归属:
房屋:座落于_____,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为甲乙双方婚后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和居住。
汽车:户名登记为__方的__牌型号轿车一部,为甲乙双方婚后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甲乙双方共有;
银行存款:户名为方的_________(账号)银行存款___元为甲乙双方婚后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甲乙双方共有;
其他共同财产:为共同建立家庭,甲乙双方共出资购买了___________(见财产详细清单三),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除上述列明的共同财产外,甲乙双方再无其他共同财产,但不包括自本协议签定之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新的财产。
房屋:座落于___,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的房屋一套为乙方个人所有;
汽车:户名登记为乙方的牌型号轿车一部,为乙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归乙方所有;
银行存款:户名为乙方的_________(账号)银行存款___元为乙方婚前所有,归乙方所有;
其它乙方个人财产:(见财产详细清单二)。
房屋:座落于___,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的房屋一套为甲方个人所有;
汽车:户名登记为甲方的牌型号轿车一部,为甲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归甲方所有;
银行存款:户名为甲方的_________(账号)银行存款__元为甲方婚前所有,归甲方所有;
其它甲方个人财产:(见财产详细清单一)。
甲方的婚前个人所有财产:
乙方的婚前个人所有财产:
甲乙双方的婚后共同所有财产:
对于个人财产处理的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后自己所得财产分别归其个人所有,双方经济独立,各自财产由个人完全支配处置,无须征得配偶同意。同时,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支出的必须费用,由夫妻双方各承担一半。
对于共同财产处分的约定:夫妻婚后对于日常消费支出______元以下的,可自行支配开销;凡处理超过______元价值以上的钱物时,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处理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甲方/乙方的原因导致离婚发生,甲方/乙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来对乙方/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的车牌号为___的汽车归乙方所有,过户手续应在双方婚姻关系正式之日起日内办理。
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的位于___的房产归乙方所有,过户手续应在双方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之日起日内办理。
这些范本仅供参考,在实际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建议大家根据自己的婚姻家庭情况,找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和拟定,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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