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万亿有6万亿的道理,12万亿有12万亿的道理
数字会“骗人”
没有基本面的政策行情,一个多月以来一直在“预期”“不及预期”“超预期”之间反复博弈。
对于周五的这个数字,知识星球里的同学也一直反复问我预计是多少亿,而我也一直强调,数字本身并不重要,因为数字会“骗人”,特别是不懂财税的人,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资金,大概率会在8号前先兑现一波:
而且到了周四消费股上涨,市场明显被带偏,在回答问题“怎么才算超预期”时,我明确认为,化债数字再大也就是符合预期,行业现在已涨到预期“消费和地产政策”,那没有的话就是低于预期。
我还认为,消费本身的基本面可能就在边际转好,而人大的会议议程里只列了化债相关,所以,市场后面可能会有一个纠偏预期后重新启动行情的可能。
果然,周末对人大通过方案的解读可谓各说各话,一开始的6万亿,到后来的10万亿、12万亿,甚至有人说是0。
我10月份在公众号“人神共奋”中,连续发了两篇财税政策科普文章,一篇《化债到底算不算“大放水”?》是分析化债的来龙去脉,一篇《国债、特别国债、增发国债、专项债、再融资债傻傻分不清?一篇文章弄懂各种政府债》分析了“国债—专项债”的政府债体系。股民要学习的东西真是太多了,如果没有必要的财税知识,不理解我国财税体制如何演变成现在这样,你就很难正确地理解近期的一系列“财政发力”。
我就从这两篇文章出发,谈一谈目前的化债政策,到底算是什么程度的利好?这个分析对行情中长期发展比较重要,但短线都是散户新增资金推动,没有人关心这个,反而不重要。
从国债到专项债
先简单介绍一下《国债、特别国债、增发国债、专项债、再融资债傻傻分不清?一篇文章弄懂各种政府债》一文中几个债券的概念和来龙去脉(更全面的科普,建议阅读全文):
一般国债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国债,每一年政府的财政支出总是要大于财政收入,其中的差额就是财政赤字,以发行一般国债来解决。
由于中央财政的收入和开支都相对固定,每年年初通过人大批准,所以一般国债每年的额度都是年初就定下来的,当年发行并用完。
但如果当年不够用,就要发行特别国债或增发国债,两者的区别在于,特别国债不计入财政赤字,增发国债计入财政赤字,我国历史上一直以3%的赤字率(财政赤字与GDP之比)为红线,去年年底发行的1万亿是增发国债,把当年的赤字率提升到3.8%,被视为财政扩张时代的来临。
特别国债或增发国债,都需要人大审批,所以本月的会议,市场希望用新发国债的方式“化债”,但结果并非如此,今年仍然在用去年的那“1万亿增发国债”,化债的主力还是“专项债”——其实是一个不及预期之处。
专项债都是地方政府发的债,我国以前地方政府是不允许发债的,地方政府突破发债的限制是从2008年的“四万亿”开始的,因为这四万亿中,中央政府只出了一万亿,剩下的都是地方配套资金,但地方上没有钱,又不让发债,所以各地就用“城投公司”这个企业化的发债主体,绕开了这个限制,即现在化债要化的“隐性债”,因为债务都是用财税收入或土地担保,所以它实际上是地方政府债。
由于地方债避开了财政预算的限制,加上地方政府之间的政绩竞争,2009-2014年,城投债爆发式增长,埋下了今天地方债务危机的种子。
到了2014年,地方政府突破发债的法律限制,一般地方债纳入预算管理,同时在“一般地方债”之外,又发行了专门用于解决地方债务危机的“专项债”。
所以“专项债”最早的用途,就是用来化债,其后扩大用途,2017年之后,最大的用途变成了支持棚改,后来又扩大到土地储备,2019年以后,进入新一轮财政刺激周期,又开始用于基建,特别是2020年遇到了疫情,专项债的发行规模急剧上升。
所以市场一直把扩大“专项债”理解为财政刺激,但这一次人大审批的重点不在基建,而是“化债”,即借新还旧,实际上是这6万亿或者10万亿,都是专项债中的“再融资债”,不能形成实物工作量,对基建板块不能够形成需求层面的利好——当然,这是早有预期的。
专项债是需要发改委审批的,但发改委审批有个BUG,它只能控制增量,管不了存量,而债务是动态的,到期了就需要还,一还存量就减少了。而再融资债是专门为了还旧债而借的新债,这就涉及到存量债务规模的管理,只控制增量是不够的。
所以再融资债又可以分为两种,一般再融资债和特殊再融资债,前者是为了归还到期的一般地方债,存量不发生变化,而后者是为了归还隐性债,包括城投债、财政担保以及财政欠企业款项等等,所以它的前身叫“置换债”。
很明显,特殊再融资债的债务存量是要增加的,那么,光控制新增额度就不行了,还要让特殊再融资债在存量限额空间内进行,如果这个限额用完,对不起,你就要压,这就是之前很多省份搞“砸锅卖铁办”的原因,不惜卖资产去压存量债务,否则就没法发特殊再融资债,就没法化债。
理解了这些债券的关系,我们再来看财政部长的原话,就容易理解到底是6万亿还是10万亿,还是0。
到底是6万亿还是10万亿、12万亿
财政部长与专项债有关的话是三点:
第一、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
第二、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2024—2026年每年2万亿元,支持地方用于置换各类隐性债务。
第三、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认为“只有6万亿”的道理是这样的:
6万亿元是新增的“债务限额”,前面说过,“债务限额”是一个存量概念,不管这些债务地方政府怎么用,债务总量可以实实在在地增加6万亿。
另外4万亿实际只是未来每年新增“专项债”用途的变化,这4万亿专项债一般用于民生项目以及偿还正常地方债,现在可以用于“化债”,这只是放在左口袋还是右口袋的总量,不涉及债务总量的变化。
所以只有6万亿。
认为有“10万亿”的人,也有他们的道理:
“化债”本身就不是财政刺激,而不应该简单地看总量,它是债务结构的优化,只要能解决隐性债,降低利息负担,都是“化债”政策,自然应该算10万亿。
认为有“12万亿”的道理也是类似:
2万亿元棚户区改造形成的隐性债务,本来是要“砸锅卖铁”硬压缩的,现在视为正常的政府债管理,不要求提前还,是“不用化债”的“化债”。
认为有“0亿”的人,道理是这样的:
形成的实物工作量为0,无论是原有债务额度的分配,还是新增的发债额度,都是借新还旧,对应的都不是政府项目,也就基本没有财政刺激需求的作用,而且化债要化五年(也是一个不及预期之处),只化10多亿。
都有道理,所以到底如何评价这次人大批准的财政政策的效果,要看你怎么理解“化债”这件事,我就《化债到底算不算“大放水”?》一文里的观点来看一看。
化债不是放水
《化债到底算不算“大放水”?》的主要观点是:
第一次接触到“化债”这个词的人,很容易望文生义地理解为——把债务给“化”掉,觉得“化债”就是印钞票,最终会引发大通胀;然而,“化债”的全称是“化解地方债务危机”,化解的是危机。
如果真是“化没了”,那就是通缩而不是通胀,实际上,此前的“化债”方法,正是这一轮通缩的原因之一。
过去十几年中国经济的高增长,是由地方政府的投资驱动的,地方政府的资金需求很大,造成了中国地方债十几年急剧膨胀。可一旦经济失速,房地产进入下行周期,没有土地收入,地方政府的新债发不出了,别说债务,连利息都还不起,而且,越是穷地方,利率越高,越还不起,所以今年中西部地区财政税收上才有那么多奇葩的敛财操作。
可如果实在没钱没资产了,那怎么“化”呢?
答案是“债务互换”,用高信用等级的贷款人,借低利率的债务,还以前的高利率债。
“债务互换”更重要的目的其实不是为了还债,关键在于优化融资结构,降低利率成本,就可以让地方政府相应增加其他开支,让财政更可持续。
关键在于化债的方法。
15年第一轮化债,地方政府报多少给化多少,这就不公平了,不但是“爱哭的孩子有奶喝”,而且是“闯祸的孩子有糖吃”,“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导致后面更大的地方隐性债务膨胀。
所以这一轮化债,重点是地方债务中最麻烦的“隐性债务”。
隐性债包括各种城投债、财政担保以及财政欠企业款项等等,但问题在于,如果这个隐性债务是纯粹的公益性项目建设,这还好认定,但问题在于,很多城投公司也会借款搞自己的盈利性业务,虽然都算违规举债,但后者没有公益性,是公司债而非政府债。
有些地方政府会利用化债的机会,把政府债和公司债一起打包变成堂堂正正的政府债务,但中央肯定不会给你打这个如意算盘,地方政府想要化债,可以,需要先把债务一笔笔全部盘清,谁借的?钱给谁用?用来干什么?现在项目的情况是什么?
所以化债之前,需要先弄清楚旧账,包括承诺平台的债务规模、已经形成的公益型债务和经营性债务。
这里就会出现隐性债务的暴露与追责风险,近几年一直有官员因为违规举债而落马,10月的落马官员中,还有“政绩观错位,不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违规举债,大搞政绩工程”的说法。
所以在大家的印象中,过去一年又是特别国债,又是专项债,感觉财政是扩张的,但实际上财政却是收缩的,因为地方政府上报的债务越多,未来地方的发展动能越受限制,如果一个地区被列入名单,它就只能公开借新还旧,而且贷款审批过程相当繁琐,导致整体债务规模收缩,用于基建等项目的投资更是大大下降。
2022年以来,12个重点化债省市多数投资增速下滑,2023年情况更明显,多数投资增速不及全国,部分省份录得负增长。全国12个重点化债省市的平均债务率水平2022年大概是 76%,而其他非重点化债省市只有48%,要降到这个水平,不知要到猴年马月。
可以这么说,化债进行到现在,已经进入“深水区”,地方政府的潜力(包括主观意愿)基本用尽,如果中央不出手,很难进行下去。
之前的“化债”政策,更强调削减债务存量,抑制地方债过快增长,严控各类新增隐性债务;而近期的一系列信号,标志着对过去“砸锅卖铁”运动式化债的纠偏,地方要兼顾化债和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化债已经从一个利空的因素,转变为利多的因素。
应该先财政扩张,还是先债务重组?
隐性债的持有者分为三类:
一是各种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的持有者,一方面化解未来的兑付危机,另一方面,化债后未来这些地方债的利率下降,等于社会无风险利率下降,相当于降息的效果;
二是金融机构,特别是区域性银行,同样是资产质量上升,加强了中小银行支持经济的力度;
三是被政府拖欠业务款的企业,包括建筑、市政、环保、计算机、机械设备等多行业,这些企业上游又有大量供应链企业,隐性债过去形成大量“三角债”影响了经济活动。
只有第三类持有者是直接利好经济增长的。
当然,不进行财政刺激政策也不见得是坏事,比如5年4万亿专项债用于化债,假如这些钱之前原本用于市政建设,化债后,花钱的主体就从各级政府变成了企业端、居民端。政府投资的效率低下一直是被诟病的事,只是为了逆周期刺激经济不得已而为之,而且企业和居民花钱,效率就会高很多。
虽然化债本身是利好,但也要有清醒的认识,它绝不是财政刺激政策,而是债务重组,说明高层就算是在现在很严峻的经济形势下,仍然把债务重组当成头号经济政策去抓。
这确实是一个两难选择,在经济进入长期下行周期后,通缩叠加债务危机,到底应该先财政扩张,还是先债务重组?
财政扩张可以延缓债务危机的爆发,且民众的感受较好,但坏处是债务率会继续上升,债务重组对债务危机的解决更彻底,但短期加剧了通缩,且民众的感受很差。
从日本的经验看,化债应该是比以大规模基建为代表的财政扩张更优选的事务。
日本经济泡沫破裂后,政府也是选择了不断加大财政刺激力度,但因为银行大量的不良资产,把信贷紧缩的压力传递到企业,对冲了财政扩张效果,经济没起来,反而造成了沉重的政府债务利息负担。
中国的债务问题出在地方政府,日本的债务问题出在银行,顶峰时期,日本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达到了近10%,而处理不良贷款的累计成本超过了1992年贷款存量的20%,实际上已经无法维持经营,更不用说提供信贷扩张。
经历了10年的财政扩张失败后,日本社会才形成共识,不解决债务问题,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就无效。所以到了2001年的小泉内阁,提出了“处理不良债权、民营化、削减公共支出”的经济政策基本方针。
在2002年金融再生法案下,通过向银行系统注入公共资金,大规模不良贷款被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率到2005年3月降到了4%,初步走出了衰退,也引发了2003至2007的四年日股牛市,指数最大涨幅超过100%。
从今年的政策看,高层似乎也选择先处理不良债权而不急于财政刺激的方法。
不过,小泉改革中与不良债权处理和政府消减公共开支同步进行的,还有民营化,后者抵消了前两者本身的通缩效果。
也就是说,如果不能恢复民营企业的信心,不能重振中国民间投资,财政永远要发挥“逆周期调节”的作用,还是会进入“政府债务重组—新一轮政府债务扩张”的老路上。
最后,财政部长公布了目前地方政府上报的隐债规模14.3万亿,远远低于研究机构测算的60万亿城投债,其中的差额应该被地方认定为企业债,但如果仍然是地方财政担保,说明目前的12万亿“化债”还只是冰山一角,可能未来“化债”还要再进行更大力度的债务重组,甚至国债化债。
最后的最后,留给我们的时间也不多了,特朗普当选后,贸易战明年将再起,不会有3~5年的平静时间留给我们化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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