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孩子在超市内摔倒
家长直接选择了砸店?
今天(11月10日),相关话题
#疑儿子盒马鲜生摔倒没人扶
妈妈砸店#
冲上热搜第一,引发关注
超市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小孩在超市摔伤的责任
承担者主要包括
超市经营者、小孩的监护人
以及可能的第三人
超市经营者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宾馆、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如果超市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志,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超市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小孩监护人的责任: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导致小孩受伤的,监护人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例如,如果小孩在超市独自行动,监护人未跟随或未进行有效监护,小孩因自己的行为导致摔伤,监护人也有一定的责任。
第三人的责任:如果小孩的摔伤是由第三人的行为引起的,例如其他顾客的推搡或故意行为,第三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第三人的行为对小孩造成伤害,超市也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对于家长的做法
一些网友并不认同
还有不少人认为
发生此事
是家长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
对此
你怎么看?